黔西县第五小学,贵州黔西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197名实施方案

副标题:贵州黔西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197名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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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毕节市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毕府办发电〔2017〕4号)和中共黔西县委员会办公室黔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县组织参加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县党办发电〔2017〕17号)文件,我县组织参加了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以下简称人博会)。为确保做好人博会黔西县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人才引进的原则及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引进条件、公开引进程序、公开引进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引进计划、发布引进公告、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测评、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人才引进对象


在人博会现场通过资格初审和复审的198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名单见附件1).


三、面试测评


面试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测评时间:2017年5月13日


面试测评地点:黔西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楼(黔西县黔金路224号)。


面试考场安排于2017年5月13日在面试考点公布。参加面试测评人员须于5月13日上午7:50到达考点,查看本人所在候考室,8:00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进入指定侯考室,8:30仍未进入指定候考室的面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9:00开始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未达到本考场当日面试实考考生平均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通过面试复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根据职位引进计划数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必须按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工作由黔西县人力资源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各人才引进单位具体实施。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应聘人员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人才引进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截止2017年3月25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3.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毕业生;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育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截止2017年3月25日毕节市(含威宁)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9.截止2017年3月25日仍在服务期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和正式聘用后的计生特岗工作人员;


10.截止2017年3月25日仍在岗的特岗教师;


11.在职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评为称职(合格)以下等次的;


12.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件)、隐瞒真实信息的;


13.2017年应届毕业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


14.不符合人才引进对象或职位所需条件的;


15.有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2017年应届毕业生待取得毕业证书后再按规定聘用。


六、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引进人才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事部门进行合同鉴证;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人才引进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857-4246137(黔西县人社局专技股)


0857-4246135(黔西县人社局人力资源股)


监督电话:0857-4222403(黔西县纪委信访室)


(二)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黔西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黔西县人博会组委会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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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黔西县人才引进面试测评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面试人员须知.docx


贵州黔西县第五届中国贵州人才博览会人才引进197名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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