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责任,进一步规范综治工作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 进一步强化“抓稳定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和“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担负起保平安、促和谐的领导责任;制定工作计划,分清责任,明确到人,强化措施,健全并严格执行综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综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 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将综治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责任人,逐级签订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形成逐级抓落实,层层负责任,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综治工作覆盖面达100%,切实把党政领导及各部门抓综治工作的能力和成绩与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
3、加强企业综治队伍建设,健全综治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综治工作制度,不断提高综治工作人员素质。
二、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维护企业持续稳定
1、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按照“党政领导、部门协调、全体参与”的要求,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对信访、积案、治安和民调工作的监督管理,完善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提升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的水平。
2、健全完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逐步建立企业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因素。
3、坚持定期集中分析研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针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提出对策和措施。加强情报信息工作,严格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4、抓好信访维稳工作,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加强信访工作领导,实施信访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领导,落实专(兼)职人员。做好信访接待、登记、解说工作,实施跟踪管理,消除群体性上访苗头。
三、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全力维护企业稳定
1、突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矛盾纠纷排调组织建设,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矛盾纠纷排调网络,及时排查和有效调处各类矛盾纠纷,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不稳定因素和安全隐患的排查;密切关注重大节日、敏感时期等影响社会治安与和谐稳定工作的各种因素,把企业综治工作重点放在预防上,突出抓好源头预防、事先预防,坚持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坚持每月集中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采取领导包案、调解和解、说服教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多种形式,依据法律、政策化解突出矛盾纠纷,防止矛盾纠纷激化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事端,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3、注重隐患防控。严格依法办事,防止在企业项目和涉及到员工利益问题上的决策、审批等前端环节因工作不当产生社会矛盾。定期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工作,在源头上消除不稳定隐患。
四、做好重点区域和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服务企业经济发展
1、深入排查整治治安重点和突出问题,确定单位周边重点区域、重点案件及线索,集中力量开展治安重点整治。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打击破坏、制约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
2、排查整治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企业周边、办公大楼、要害部位的安全隐患,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企业经营安全。
3、加强和改进企业交通、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管理,预防和减少重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共安全。
五、夯实基础建设,不断提升综治工作水平
1、进一步夯实综治维稳基础工作。狠抓组织建设,搭建综治工作平台,完善工作体系,规范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奖惩机制,落实综治经费,保障综治工作正常开展。
2、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适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严打整治斗争。教育引导职工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决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持人防、物防、技防“三防并举”,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立综治长效机制。
3、深化平安创建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参与单位所在地社会管理及创新工作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多元化创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丰富平安创建形式,充分显示平安建设活动的社会凝聚力、亲和力,促进和谐语境下的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4、认真学习贯彻《规划纲要》精神,加大综治工作宣传力度,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开展创造良好舆论环境。通过综治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方面的经验和先进典型,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对平安企业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
5、切实加强综治维稳干部教育培训。通过组织综治干部进行学习、讨论和交流及参加集中培训等形式,着力提高公司综治维稳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6、进一步深化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在全公司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知识得到广泛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深入人心,干部员工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形成全员学法守法尊法用法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