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一季度重庆gdp_2019第一季度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人

副标题:2019第一季度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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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19第一季度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人,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巫溪县人民医院为进一步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提升护理服务水平,因业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巫溪县人民医院2019年第一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

  (三)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规培任务。

  (四)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截止2019年3月31日)。

  (五)报考人员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认定证明)。

  (六)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一览表》中岗位要求的条件。

  (八)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现役军人;⑦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巫溪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522室)。

  (二)报名要求:报名时持《2019年巫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和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提供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被委托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报考时所需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报考。

  (三)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于2019年3月26日17:30前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六、考试方式

  (一)笔试

  1.专业科目测试及分值: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室,自带所需文具。

  (二)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末位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员达不到1:2的比例,需报请主管部门同意放宽至1:1),面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三)操作考试

  理论考试前一天到院进行操作考核。

  (四)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专业科目(含理论和操作)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含综合评价1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操作考试的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笔试、面试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学历层次、专业科目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相关规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巫溪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空缺时,可按报考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考生的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巫溪县人民医院门户网和医院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九、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巫溪县人民医院提出拟聘用意见。

  (二)公开招聘的编外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照《巫溪县人民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若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巫溪县人民医院工作服务满5周年方可流动,未满服务期解除人事聘用合同的,按每年1万元的标准承担剩余服务年限违约金。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编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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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溪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临聘)岗位一览表.doc
  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2019第一季度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专业技术人员16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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