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0浙江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研究生3人,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截止,®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中心简介
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0年7月成立,由原温州市防疫站、原市结核病防治所、原市皮防站、原市健康教育所合并组成(温政办〔2000〕19号文件),系温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承担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检验监测、健康教育、科研培训等业务,先后获“全国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全国医药卫生先进集体”、“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卫生应急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
二、选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及要求
1、选聘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020年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研究生一览表》,要求为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职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四、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2月10日止。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直接投递简历至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邮箱:wzcdcbgs@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应聘岗位+学历)。电子简历材料应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等所需材料;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其提供的资料按岗位选聘计划确定参加专业考核人员。资格审查后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与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确因岗位专业急需的,经研究并报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明确是否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二)专业考核
专业考核采用面试的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或实际操作)的能力。专业考核测评小组每组设专家7名,考核成绩去掉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考核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考核时间、地点以及相关事项安排以通知为准。考核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体检对象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单位与拟录用对象签订协议书,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出现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整个选聘过程中递补只限一次,选聘岗位无合适人选,可以空缺。
五、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的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由选聘单位参考高校学科、专业设置目录及具体岗位要求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是否符合要求。
2、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对象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历包括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不能按期取得,选聘单位将取消聘用资格。
4、选聘相关事项将在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温州市人力社保局(www.wzhrss.gov.cn)“人事考试”专栏上公布,请及时登陆查询。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7-55597798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新城大道41号公共卫生大楼7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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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聘研究生一览表.doc
2020浙江温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选聘研究生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