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是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承担基础性、公益性地学研究;开展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与保护相关研究工作;承担矿产成矿过程与找矿研究工作;承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海洋地质、地质遗迹和化石保护研究工作;承担资源环境承载力及矿山生态修复研究工作;承担地学实验测试及方法研究工作;承担地学科技平台及标准化建设相关事务性工作。
该院以党建引领创新发展,深入实施“科技立院、创新兴院、人才强院、平台稳院”战略,地质找矿取得重大突破、地学科研取得丰硕成果,科技平台体系不断完备,荣获“山东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山东省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记大功集体”“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设有14个科研部门,1个科技平台,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8个省部级创新平台,拥有二次离子探针、电子探针、扫描电镜、激光多接收等离子体质谱仪等现代化科研设备,固定资产近亿元。目前在职人员158人,其中正高级职称51人、副高级职称67人,拥有博士(后)20余人、硕士65人,现有多个省部级科研团队及多名省部级人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4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热爱地质事业,能够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shandong.gov.cn)及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网站(http://www.sddky.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jpg或.pdf格式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指定邮箱dkyrsk@shandong.cn,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电话号码”。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确认是否收到。
报名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7月24日。
报名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至A4纸);
(2)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3)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证和学位证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提交研究方向证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并于报名时提交书;
(4)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认证的人员,提交书后,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认证材料;
(5)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
(6)在职人员应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7)个人简介,附上本人研究成果及获得奖励相关资料(包括学术研究代表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和荣誉称号证书等);
(8)1寸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均需扫描原件。扫描材料必须清晰完整,按上述顺序编号排列后整体打包压缩发送,材料不齐全、不清晰完整和不按要求发送的,报名无效。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初审。应聘人员报名后需保持手机等通讯畅通,如需补充材料,请按要求及时补充,过期不提交视为自动放弃。经初审符合要求者通知参加单位组织的面试,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时间为准。
复审。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纸质证明材料。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提交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与条件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招聘岗位如出现应聘人员成绩均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情况,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如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出现总成绩并列,采取当场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名单。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主要通过走访调查、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省地质科学研究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一)工资、福利待遇
新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同时享受我院有关创新奖励待遇。
(二)博士生活补助
根据《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每人每年可享受5万元生活补助,工作每满1年发放1次,连续发放3年。
(三)博士生活补贴
为进一步激励优秀青年人才成长,新聘用博士研究生在最低服务期(3年)内享受每月2000元的生活补贴。
(四)协助申领济南市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助
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南市高层次人才生活和租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可享受购房补贴、生活和租房补助。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531-86403543
监督电话:0531-66597179
邮箱:dkyrsk@shandong.cn
单位地址:济南市历山路52号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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