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招聘# 导语】2020山西忻州五台县紧急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10人,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0:00-2020年2月27日24: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岗位及名额见附件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敢于担当、勇于献身。
3、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五台县、五台山风景区、定襄县户籍。
6、资格要求: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现役军人、按照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以上招聘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五台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utai.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26日0:00-2020年2月27日24:00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前往公告下载)、本人身份证及一寸近期红底免冠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证明、本科学历证书、通过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就业的须出具现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2)以上材料扫描成彩色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手机号,报考五台县第一人民医院的上传至电子邮箱wtyyrsk@163.com,报考五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上传至电子邮箱wtjkzxzp@163.com。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规定“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但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本次医疗卫生机构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资格审查
完成报名后,在县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如考生报名资格实际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审核合格后,用人单位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不符合条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此次招聘不组织笔试,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直接采取面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选择网络面试或现场面试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用时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才能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由招聘单位疫情过后组织实施,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本次考察以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表现为主,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在疫情一线实地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若出现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报告,提出考察意见和拟聘用人员名单一并报县人社局。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对拟聘用人员由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县人社局审核,并在公告发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招聘岗位、招聘数量、专业要求、姓名、性别、考号、毕业院校、学历(学位)、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等信息。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县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并协商同意调出,否则,不予聘用。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各环节,由五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咨询电话:
0350-6522280五台县第一人民医院
0350-6531666五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监督电话:
0350-6522571五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0-6522286五台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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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台县紧急招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员报名表.docx
五台县紧急招聘岗位及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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