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执业医师# 导语】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办理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信息修改事宜已公布,原文内容如下:
一、办理时间:
每周一办公时间。
二、办理地点:
1.通过考试取得的医师资格证在市卫生计生委考试中心(卫生园区)修改信息。
2.经过认定的医师资格证在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修改。
三、办理时请携带相关证件:
1.考生所在考点盟市卫生行政部门填写《医师资格考试合格考生信息修改审核表》一式三份(考点在相应位置签字、盖章,考生贴好照片,);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正反两面)三份;
3.原《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份;
4.近期免冠正面小2寸白底彩色照片一张;
5.《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三份(遗失的由遗失单位开遗失证明)。
6.根据修改原因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修改医师资格信息中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的,必须提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人口信息(户籍)证明》,修改身份证号还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修改学历、毕业学校、专业的,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三份(需经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对无误,并由审核人签名、加盖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印章)。
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
2017年9月8日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办理公卫执业医师资格证信息修改事宜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