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黑龙江省公务员拟录用名单公示-2018年浙江乐清市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副标题:2018年浙江乐清市公务员拟录用人员公示(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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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根据2018年温州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安排,拟录用蔡桑柔等16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文档大全网的小编现予以公示,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5月31日至6月6日。

4、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电话:

中共乐清市委组织部          

联系电话:61880886

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61882270

  【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_公示】

  第二十八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录机关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监督电话以及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第二十九条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招录机关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十条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并安排必要的培训。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中央机关取消录用的,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地方各级机关取消录用的审批权限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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