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工作自查报告|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3篇

副标题: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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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导语】自查报告中的文字表述要实事求是,既要肯定成绩,又不能虚报浮夸,凡是用数据来说明的事项,数据必须真实准确。以下是®文档大全网整理的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欢迎阅读!

【篇一】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按照《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局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积极开展了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申报工作,将确定为第一批进行申报。整合农业、交通等县级相关部门资源对乡村旅游开发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并于2014年9月27日正式启动美丽乡村旅游,得到了旅游团队及游客的认可。

  二、自查自评情况

  按照《关于转发省旅游局关于〈组织申报美丽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的通知〉的通知》要求,我县分两批申报了10个村落进行美丽乡村旅游扶贫工作,但是由于任务重、时间紧、资金存在较大的缺口,截止2014年底,在10个村落中,我县仅仅启动了美丽乡村游,其他9个村落因资金困难,暂时未能启动实施。因此我县在2014年度扶持贫困村创建乡村旅游示范村数量上仅增加一个村,得2分。

  按照县委、政府的以为龙头,旅游为龙身,水上旅游为龙尾的全域旅游布局的思路,我县重点打造镇,鼓励并扶持当地居民发展具有特色的农家乐,我县拟扶持6家特色农家乐,将其打造成5农家乐。现在该扶持方案已上报雅工委,等待雅工委批示后,我局便可以启动该项目的实施。因此我县在2014年度扶持贫困村创建农家乐或村村酒店数量上增加了6家,得3分。

  按照川开办发[2014]17号《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贫困县农村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通知》中附表5的标准进行计算。附表5得分应为满分5分。

  三、困难和问题

  我县属国定贫困县,自身投入能力有限,旅游资源丰富,但受制于交通瓶颈等基础设施制约,开发利用程度不足,对百姓致富的贡献相不大。请求上级扶贫部门制定乡村旅游年度计划并及时落实乡村旅游扶贫资金,促进我县乡村旅游产业科学有地推进,限度发挥产业扶贫功能。

  四、下步工作建议

  加大对我县乡村旅游扶贫工作的资金及技术支持。

【篇二】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我县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分为两部分,电网改造延伸方面:20××年县无电地区电力建设35KV及以下输配电工程总投资为40648.21万元:新建35KV变电站4座,投资为4082.00万元;35KV线路82.7km,投资为5161.00万元;10KV线路793.81km,投资为12835.05万元;低压线路1747.98km,投资为16402.97万元;配电台区384台,投资为1729.86万元;无电户数8289户,投资为437.33万元。目前该项工程正值施工实施阶段,据不完全统计35KV及以下输配电工程已完成工程总投资和工程总量的80%,然而实际户表工程仅完成计划通电户数的28%(即为:2323户)。光伏独立供电方面:截止14年12月,我县已完成3452户光伏独立供电户用设备发放,以及380kw集中式光伏电站的建设,无电地区光伏供电部分已完成3530户无电户供电。

  二、自查自评情况:

  20××年县计划下达通电户数为11819户,实际完成通电户数为5853户,完成比例为49%,按省贫困县实施农村电力保障工作考核评分标准结合实际完成情况评定分值为2.45分(该项总分为5分),具体公式为:5853户/11819户*100%*5分=2.45分。

  三、困难和问题:

  本次纳入电网延伸无电户数为8289户,此工程面临施工工期紧、任务中、施工现场环境艰巨,甚至有些地方不通公路,导致二次运输困难且前几个月正值雨季,有些地方公路垮塌严重,造成电杆和架线金具材料及配电台区设备到不了指定施工现场,还有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业主协调难度及资金拨付情况等综合因数;入户用电户表安装后,待35KV输电线路、35KV变电站及10KV及以下输配电线路工程项目完工后方能通电。

  四、下步工作建议:

  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我县将坚持保障工程建设安全为前提,以抓好工程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行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作业,强化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和安全责任的落实,为确保工程进度,坚持编制切实可行的工程建设施工方案,分解计划指标,明确管控措施,积极协调,结合实际情况有效解决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力争20××年上半年全面竣工。

【篇三】发改局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放管服”改革专项督查的通知,我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就我局“放管服”工作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

  1、实施“五证合一”和“两证合一”改革。2016年10月1日企业“五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证、统计证;2016年12月1日个体“两证合一”改革整合了营业执照与税务登记证。改革将企业个体办理证照环节精简为只需填写“一张表格”,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领取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而无需重复到各个部门提交材料、填写表格。此两项改革大大节省了企业个体的办事成本,缩短了办照时间。为确保改革顺利实施,我局从四个方面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强化部门协调,主动与税务、人社、统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及时调整一照一码核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执照打印、表格印制、归档、数据交换等基础性工作,实现数据间的部门互通共享。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微信、宣传栏等媒体全方位宣传改革举措,促进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三是强化人员培训。及时组织窗口登记人员、信用技术人员参加“五证合一”、“两证合一”业务培训,全面学习掌握改革涉及的法律法规、业务流程、文书规范、信息传输等业务,确保每名专业人员都能在工作高效、快捷。四是强化服务提速。在提高登记服务效能的基础上,我局还通过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增设咨询窗口、增加服务人员等措施,及时受理企业办照事宜、提供改革新政咨询,使企业能真正享受到改革红利。“五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各类企业192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74.07%;体“两证合一”以来,我局新登记个体2480户,比去年同期增加26.66%。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我局积极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以自主约定、自愿认缴的出资总额在我局登记,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的相关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2016年,全区累计新增私营企业2000户,新增注册资本48.92亿元,分别增长17.57%与22.17%;新增个体工商户3725户,新增注册资本6.1577亿元,同比增长22.41%与20.93%;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44户,新增注册资本1.1322亿元,同比增长37.5%与11.21%。全区非公经济市场主体共有2.84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达192.52亿元。

  3、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大部分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我局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9号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的通知》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了审批流程,改进审批方式,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审批效率。目前改为后置审批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共计148项,保留的前置审批项目有34项。对改成后置的行政许可项目申请,严禁登记人员私设门槛、拖沓渎职、吃拿卡要等行为,切实保障改革落实到位。通过前置改后置,众多企业可以在取得后置许可之前,踏实开展企业前期筹备事项,或是与后置许可无关的经营活动,极大的激活了这部分企业的活力,为企业的后续做大做强作好铺垫。

  4、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我局放宽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等涉及经营地址方面的注册登记限制,在经过居委会及周边五名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允许对周边居民没有嗓音、环境污染及安全影响的行业用住房登记为公司住所。此项改革减少了创业先期投入,为方便市场主体登记、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壮大提供了助力。2016年,我局共发展各类企业2002户,发展个体工商户4353户。

  5、落实简易注销改革,建立更加宽松便捷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文件要求,对于符合条件的公司办理注销,支持实行简易注销。简易注销即公司无需先行清算组备案,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股东的信息,45天后在无异议的情况下,免于提交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清算组备案证明,只需股东自己对简易注销的真实性作出即可予以先行注销。目前,我局已办结简易注销5起,简易注销公告58起。

  6、落实“双告知”制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我局在微信公众号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并要求窗口人员严格履行“双告知”制度。一是对新办企业个体根据经营范围的不同在业务系统中推送给相关后置许可部门;二是对有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企业个体发放“双告知”书,要求经营者作出,到相关部门办理完后置审批手续后方可经营。

  (二)加强执法力度,推行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度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了责任清单制度。我局逐项明确行政权力的名称、权力依据、工作流程和责任主体,并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权责清单制度,加快形成职权法定、权责统一、权威高效、依法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减少执法层级,科学合理划分部门内设机构与派出机构及所属的综合执法机构之间的行政执法事权关系,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执法权下放、执法力量下沉,确保基层执法机构有足够力量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简政放权,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2、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书写,列入年度目标考核。自2016年3月起,我局按照省政府法制办、省工商局、市质监局、省食药监局(赣府法办字(2016)10号)《关于统一全省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行政执法文书的通知》的要求,按照附件的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和排版规范制作和使用。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在行政执法中正确使用,在年度的目标考核中,案卷质量把使用统一执法文书作为扣分项列入。

  3、采用案件管理系统,提升办案效率。2016年6月开始,行政执法查处的一般案件全部使用案件管理系统录入,无一例外。简易处罚案件也在案件管理系统中录入备案。执法证件2015年底到期后,我局按照要求申请了换发,共办理行政执法证143个,其中行政执法监督证1个,行政执法证142个。另外,我局相关工作人员全部按照要求参加了全省统一的《江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并全部通过了考试,核发了《江西省行政执法证》。

  4、建立行政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即案情通报、大要案件会审、办结、月度综合执法调度例会和办案问责制的执法办案“五项制度”,建立了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实行大要案件局长办公会会审制度。全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办案质量、办案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三)加强事中事后的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1、多措并举,夯实责任,全力做好年报工作。一是通过媒体、微信平台、电话、公告告知年报操作指南与未及时年报的法律后果,印发张贴宣传牌9杆、宣传展架15个,宣传海报40张、印制年报操作流程和年报小海报16000余份,对于文化程度低、自己年报有困难的市场主体进行指导,实行窗口发放与深入市场发放二步走。二是部署长久未经营企业核查工作,全面铺开清理吊销企业工作。从电子政务云服务平台检索整理出14、15年度未年报企业有743户,组织分局开展核查,通过电话核查、实地走访和到企业相关街道、居委、村委会了解情况,对企业登记住址以信函方式进行联系核实并且将名单发到税务部门核查企业的税务登记和纳税情况。组织科室人员开展几次年报电话催报通知,针对2年未年报的合伙企业和国有、集体企业重点通知及告知未年报后果。三是建立了每周督查制,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科每星期一下午将市场主体年报进展情况上报给领导、及时通报给各分局,并将年报工作作为分局年度考核的重要考量指标。截止6月12日我区企业年报数4116户、年报率55.03%,个体年报11311户、年报率57%,农专年报122户、年报率57.27%。

  2、建立健全全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机制,强化信息采集,夯实监管基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29号),在区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依据《信州区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工作方案》要求,开展信州区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信息合作工作,要求25家单位提供数据,为下一步实现信息互联共享、“一张网”协同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的完善打下了基础。通过信州区企业警示系统QQ群密切联系各相关单位今年继续完成2014年以来相关信息数据的补录,保证实现数据实时录入。截止目前,各单位共录入709条信息。

  3、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双随机,一公开”即抽取检查对象名单由省级部门组织,通过以注册号等为条件随机摇号方式,抽取辖区内不少于3%的企业确定抽查名单,再由登记机关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对抽查对象进行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与江西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进行公示,其他行政审批或监管部门也将企业信息在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中录入,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通共享。2017年1-4月全区累计抽查市场主体89户次,占全区抽查计划任务的100%,并及时将89户企业的检查结果录入企业监管系统中,及时公示,按时完成省、市局部署的工作任务。

  4、公示异常名录,打击不诚信经营。根据省局对异常目录的配套解释和《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实施细则(试行)》,我局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个体工商户异常状态标注的管理和公示工作,2017年1-4月共录入抽查公示经营异常市场主体27户。同时,按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要求,我局进一步完善以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为主要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对被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其他违法记录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与有关部门联合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2016年度中,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和住所无法联系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计1637条;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共481条。在该项工作中,我局针对一些企业地址未变更、资金数额较大、年报数额明显不实的企业均开展了实地核查工作。

  (四)立足服务职能,全力推进区内经济发展

  1、积极服务重点项目,实行提前介入指导。2013年来,我局不断创新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快捷、便民、沟通、跟踪上下功夫,全力为信州区营造一个良好的投资环境,对重大投资项目的设立实行提前介入、跟踪服务,提供事前引导、事中支持、事后服务的全程服务。2016年上饶合力万胜商业有限公司和上饶万达嘉华酒店前后入驻信州区,我局获得相关信息时,就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确保他们在注册登记环节上不滞留。一是主动联系企业,提供企业登记注册咨询服务。二是主动帮助和指导填写相关表格。三是针对办理过程中企业出现的各种问题,我局工作人员积极出主意想办法,使登记注册的各个环节无缝对接。四是安排专人负责,全程跟踪服务,从名称核准到设立登记,从受理到发证,均一人负责,提高办事效率。整个过程中,两家企业深深感受到我局的服务热情和办事效率,在开业之际均前来我局赠送表扬锦旗,以此感谢对其开业给予的大力支持。

  2、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为了更好地服务我区企业发展,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我局根据《江西省守合同重信用认定办法》的规定,积极组织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评定工作。评定工作成立了专项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方案,创新工作方式,以企业自愿申报,各基层分局推荐,区局审核的形式,对申报企业进行“守合同重信用”A级单位认定。目前我区共有3A企业2户,2A企业9户,A企业7户。我局还将继续大力支持和扶持各类企业发展,同时,围绕企业合同履约记录,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诚信守约,并继续推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提升企业自身信誉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招商引资、招标签约和获得资金贷款发挥重要作用,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

  3、推动动产抵押登记,助推企业融资。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不多是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尤其是一些小企业,融资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企业生存。动产抵押贷款是破解企业融资难的有效方法之一。作为我局服务企业的平台,动产抵押登记能够有效地帮助企业、个体私营户等解决资金困难问题,服务我区经济发展。如何搭建合适的平台,为中小企业融资、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我局动足了脑筋。除开设企业融资“绿色通道”外,在企业申办动产抵押物登记中,我局实行“受理、审查、核审”一条 龙、一站式帮扶。另外,我局通过积极主动走访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方式,收集其相关信息,了解他们的需求,为了使企业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贷款,降低成本费用,我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动产抵押登记程序进行合理简化,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确保动产抵押登记随到随办,大大缩减了办理时间。同时,我局建立了抵押登记台账,与信贷部门密切联系,在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融通资金提供服务。截止目前,我局共办理动产抵押登记38份,登记抵押金额17亿多元。

  4、开展诚信商贷通活动。为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我局和信州区个协联合发力,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推出“诚信商贷通”服务,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2016年我局就十佳诚信单位同江淮村镇银行签订意向性协议,贷款授信2000万元,并开通了绿色服务通道,支持企业发展,到去年底已授信贷款给小微企业资金数额达2280万元。2017年,在上饶市“文明诚信个体户”创评活动暨“诚信商贷通”工作开展中,我区个协发布网站通知1期,短信提醒500条,滚动屏幕宣传22个网点,个体户现场咨询870人,发放和张贴创评广告和宣传资料1600份,个体户报名参评户数达450户,组织公评公义机构8个。

  5、服务个协,帮助个体私营户做大做强。我局从帮助个转企登记、股权转让交易税审核把关、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提高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产品质量等举措入手,帮助个私业主做大做强,服务地方经济。我局支持帮助做得较大的个体转型升级为企业,在个转让企办理过程中,对个体注销与字号保留环节简化手续,开辟绿色通道,今年,已帮助12户有实力的个体转型为企业。我局根据区委区政府文件要求,在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中,帮助区税务局审核股权转让完税证明,防止税源的流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机构人员老龄化严重。我局干部职工平均年龄48岁,机关科室、基层分局和直属单位中青年干部力量都十分薄弱,由此导致的后果是虽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但在贯彻落实上“心有余而力不足”,部分政策措施完成度不高,执行力不够,老一辈干部职工们业务水平高,但面对新形势下监管业务和工作日益与互联网相结合,却颇感费力,而青年干部十分适应新形势下互联网工作方式,但业务水平和专业知识却有待提高。

  (二)思想理念有待提升。局里不少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仍然适应于过去的工作模式和思考方法,面对一系列政策改革不适应,对审批制度改革的认识学习也不到位,比如,在法定时限与时限上,过于强调法定时限,没有想方设法去缩短时限;在部门审批权与窗口审批权上,过于强调部门的工作特点,不愿意对审批职能进行整合和集中,没有对窗口充分授权。

  (三)监管方式和改革要求有差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行政审批发生重大变化,尤其是先照后证、一址多照、一照多址、企业年检变为年报公示等制度的实施,要求从原来的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对原有的监管模式带来新的挑战,以往注重事前审批为主的思维模式未能及时转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手段还不够有力,监管模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做好“宽进”下的“严管”方面还需进行深入有效探索。

  (四)机构改革有待深入,市场监管机制有待改进。我局组建以来,机构改革各项工作已初步完成,但在新的机构模式下系统的有效运行和基层职能的重组亟待研究。一方面原先三个部门的人员,在工作方式、业务知识等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是整合后基层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人才的问题比较突出;另一方面机构改革后,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领导,市局、县(分)局两级机构在各项监管职能定位上需要厘清,在事权划分、行政方式、职能定位等方面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继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路,办事方便。发挥好“工商企业网上注册服务平台”功能,继续落实好企业外网申报改革、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企业五证合一改革和个体“两证合一”改革。进一步整合审批职能,简化准入流程,放宽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住所条件管制,有力释放市场经济的活力和创造。

  2、对于禁限类产业,从严把关。对所有市场主体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好“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抓好企业和个体户年报工作,完善并落实简易注销改革举措,建立便捷的市场退出机制,及时清理名存实亡的“僵尸”企业,实现主体结构的优化。建立失信企业“黑名单”制度,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不断建立健全“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积极服务重点项目企业,实行企业登记快办机制与全程服务制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监总局的扶持政策,确保政策落地,对小微企业实施对口服务、个性服务与跟踪服务。积极为全区经济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充分利用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服务,完善市场主体信息动态监测和信息数据库建设,加强数据综合分析,为政府决策、投资创业和社会公众提供科学数据。积极帮扶企业做大做强。要善用职能开展动产抵押、股权质押、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开展评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搭建融资渠道,助力企业发展。要严格落实“窗口”工作纪律,强化廉政建设,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提升“窗口”人员素质,树立我局窗口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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