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真题,2017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应补缴关税(3.02)

副标题:2017税务师《税法一》练习题:应补缴关税(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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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科技公司2013年5月7日经批准进口一套特定免税设备用于研发项目,2015年10月27日经海关批准,该公司将设备出售,取得销售收入240万元,该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320万元,已提折旧60万元。2015年10月该公司应补缴关税( )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

A.16.00

B.16.53

C.24.00

D.26.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补税时实际已进口的时间按月计算,不足1个月但是超过15日的,按照1个月计算,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应补缴关税=320×[1-30÷(5×12)]×10%=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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