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读期刊-【速读】陕西西安未央区2018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细则公布

副标题:【速读】陕西西安未央区2018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细则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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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儿升学# 导语】®文档大全网的小编从西安市教育局了解到,西安市教育局近期公布了陕西西安未央区2018民办初中招生工作细则,因此下面®文档大全网的小编就此为您做详细的介绍,希望对您孩子的学习有所帮助。

  为了确保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平稳有序进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18〕5号)和《西安市教育局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市教发〔2018〕52号)相关要求,并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聚焦招生入学热点问题,积极回应社会期盼,以深化教育改革为抓手,以推进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服务民生为根本,着力完善招生入学政策,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不断提高教育治理水平,努力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进一步缓解“择校热”,大力促进教育公平。

  2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各项规定,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切实推进全区民办学校依法办学,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育制度体系。

  (二)坚持免试入学。免试入学是法律赋予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是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适用于所有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

  (三)坚持计划指导。依据学校现有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办学规模和条件,按照部颁班额标准(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核定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计划,并经市教育局审批后向社会公示。

  (四)坚持公正公开。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实行阳光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充分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结果公平公正公开。

  3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统一协调,顺利实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区教育局成立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基础教育科,基础教育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为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建立局领导、科长包校督查制度。强化各职能科室及相关学校的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分工。

  办公室:制定《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维稳方案》,负责接待媒体,组建公众监督团,公众监督团由纪检部门、公证机构、计算机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办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组成。

  基教科:负责制定《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面安排部署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召开参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学校校长会议,负责答复学生、家长关于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咨询,组织好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安排督查员包校督查,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和联系,及时解决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收集、整理、报送相关信息。

  安全保卫科:制定《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安全预案》,负责联系公安、交警等职能部门,并协助在校园门口及周边部署警力,全力化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期间校园周边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现象,关注密集人群,及时有效疏散,预防拥堵、踩踏事故,确保家长、学生的人身安全,提高警惕,积极预防其他影响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保证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工作有序进行。

  民办初中学校: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对本校招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提前预判,结合学校实际,制定《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安全预案》《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维稳预案》等,上报区教育局审核后,全面、细致、扎实地筹备和实施,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组织好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圆满顺利完成。

  4招生入学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坚持“深化改革、巩固成果、不断完善、公平公正”的思路,依法保障民办学校自主招生权。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我区共有四所民办初中学校:西安经开第一学校(原经发学校)、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西安经开第二中学(原经发中学)和西安博爱国际学校。

  (一)政策与信息发布

  1.5月3日中午12:00,区教育局在未央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西安市未央区2018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2.区教育局同步向社会公布2018年辖区内四所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相关信息,包含学校名称、学校地址、自主招生方式、招生计划、收费标准、住宿情况、招生咨询电话等内容。

  3.我区四所民办学校同步在学校网站公布《XX学校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二)报名条件

  有选*办学校就读意愿、愿意承担民办学校学费、具有西安市户籍〔2018年5月31日(含)前落户〕或西安市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三)资格审查

  每名学生报名前须先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内容为:一是具有未央区学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二是具有未央区户籍的小学应届毕业生;三是外地户籍政策规定准入类学生,具体见《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

  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由区教育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资格审查。

  凡因学生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资格审查手续、领取《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告知书及报名条》者,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逾期不再办理。

  (四)报名工作

  学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根据报名条所载信息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网址:http://mbcz.xaywjy.com)进行报名,报名学生须同时上传一寸正面免冠近期彩色证件照。

  每名学生只能选报一所学校。

  资格审查及网上报名时间:5月21日8:00—5月31日18:00。

  信息公布:区教育局6月1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各民办学校报名人数。

  (五)招生录取

  区教育局负责辖区内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相结合方式招生,电脑随机派位与面谈的比例为4:6;报名学生数未达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直接全部录取报名学生。

  第一阶段—电脑随机派位招生

  电脑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统一使用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电脑随机派位系统,按照全市统一规定时间于6月12日10:00,在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集中进行。

  区教育局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公证机构、相关技术专家、督学、民办学校校长、小学毕业生家长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现场全程监督。

  电脑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第一时间将公证后的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备案。民办学校在门户网站同步公布本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我区民办学校中陕西师范大学锦园中学属于开发商自建委托管理的小区配套学校,按照“联合办学协议书”应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学。5月18日区教育局在区政府网站,学校在校园公布初中招生计划结构。通过资格审查的小区业主子女均需参加电脑随机派位;6月15日对于未被派位上的业主子女,经区教育局核准后在政府网站、学校在校园同步公示名单,公示后直接录取,不再参加面谈;6月22日区教育局在民办初中招生系统、学校在校园同步公布剩余面谈计划数。

  第二阶段—面谈方式招生

  1.面谈方式:各民办学校初中招生面谈工作统一采用谈话方式进行,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严禁出现“奥数”内容。凡参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报名未被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又愿意参加该校面谈的学生,应二次登录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申请参加原报名学校面谈并打印面谈凭证。学生持面谈凭证到该校参加面谈。

  2.申请面谈并打印凭证时间:6月29日8:00—7月2日24:00。

  3.信息公布:区教育局于7月3日12:00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辖区内各民办学校面谈申请人数。

  4.面谈时间:7月6日—7月11日。

  5.面谈结果公布:区教育局及民办学校于面谈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通过西安市民办学校初中招生系统公布面谈录取名单。

  (六)其他事项

  参加民办学校初中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市教发〔2018〕51号)相关规定执行。

  经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适龄子女入学,按照我市人才引进有关规定执行。

  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中,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稳定。各民办初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实施原则、办法、程序、步骤和相关规定,周密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各项环节,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本着对学生、家长和教育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计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坚决杜绝营私舞弊现象的发生,切实规范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确保民办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2.规范管理,严肃纪律。切实做到“六个严禁”。严禁在电脑随机派位和面谈招生方式以外,采取其他任何方式招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或委托第三方组织自主招生。严禁超计划招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组织特长生招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严禁收取物价部门核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3.强化安保,务求平稳。在实施招生的过程中,各民办学校要高度重视招生安全工作。要关注社情民意动态,分析研判招生工作各方面各环节的安保隐患因素,防患于未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应急预案,完善安保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扎实做好本校安保预防和处置工作。安保意识要入脑上心,安保预案要责任到人、细化入微。安全工作要抓早、抓小、抓苗头,出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报告和妥善处置,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确保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平稳有序。

  4.规范行为,严格问责。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方向性、政策性、规范性很强,各民办学校要强化招生全过程的督促检查,向社会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局和辖区内民办初中招生学校逐一签订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对学校招生、收费、管理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对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将严肃问责处理并进行通报。发现违规招生的学校,年检视为“不合格”等级;对违规操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将严查问责到人,年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取消学校和负责人各种晋级评优资格;对有令不行、我行我素、违法违规招生影响社会稳定的学校,执行“停止招生”或“吊销办学许可证”处罚措施。咨询电话:86295003、86291925,监督电话:86288035。

  5.加大宣传,阳光招生。各民办学校要通过网络、校园开放日、家长QQ群、微信公众号、电话咨询等途径,加强对民办学校初中招生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社会了解,让家长理解,让各界支持,让政府放心,努力营造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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