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总结-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副标题: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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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总结# 导语】“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每年的3月15日,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以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下面®文档大全网就给大家介绍下开展3.15活动的总结,欢迎阅读!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一

  一、基本内容

  一是召开座谈会,积极宣传中消协XX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二是举办“3.15”晚会,宣传普及《消法》及科学消费知识;三是组织县(市)区消委(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活动;四是制作宣传展牌,宣传全市XX年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五是参与市场监督检查,查处危害消费者生命健康、身体健康、心理健康的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六是印制邮政明信片,广泛征集消费领域潜规则;七是开展万人消费体验,提振全市消费者信心;八是向政府建言献策活动着眼消费环境优化;九是组织家电行业以旧换新诚信宣誓活动;十是表彰省、市“双满意”企业;十一是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和名优产品展示;十二是在平面媒体上开辟了“3.15”活动专版,披露XX年发生的典型维权案件;十三是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十四是制作“消费与发展”主题活动现场录相光盘。

  整个3.15活动期间,市消委联合了工商、质监、卫生、药监、商务、房管、物价、司法、文化等政府职能部门和107个企业共同进行。全市共设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场所11个,有23名县以上党委、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参加现场活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等13名地市、县级领导现场发表讲话,现场提供咨询服务18000余人次,接待投诉213件,提供家电以旧换新327件,提供商品维修服务800余件,征集消费潜规则56条,组织企事业服务下乡15次,参入市场监督检查38次,制作宣传展牌52块,悬挂宣传横幅110条,升标语彩球36个,发放各种宣传材料10万余份(册);召开各类座谈会11次,出动宣传车辆110台次,举办专题文艺演出16场,通过新闻媒体、批评损害消费者案件25件,在召开媒体、网络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制作电视,广播专题节目17期,播出时间18小时,实效显着,影响广泛,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主要特点

  今年的“3.15”宣传纪念活动动手早,行动快。市工商局、消委会在春节后上班第二天就制定出《黄石市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实施方案》,王贤军局长多次过问筹备工作,要求注重细节、谋划特色,创出新意,营造效果。并成立了市消委名誉会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为组长,市消委会顾问、市人大副主任邱善希,市消委会顾问、市政协副主席程德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贤军为副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同时,市消委还专门召开了县(市)区消委(协)秘书长专题会议,对活动做出具体安排。各县(市)区按照总体部署立即行动,分别成立由当地政府领导挂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强化责任,齐抓落实,确保了“3.15”活动顺利开展。市消委和大冶市消协、阳新县消委按照“3.15”系列活动具体要求,分别成立了“3.15”活动协调组,市场检查组、宣传咨询服务组、消保维权组、宣传报道组和后勤保障组,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分工抓的工作格局。

  3月3日,市消委邀请本地媒体记者在市消委会办公室召开“3.15”活动新闻通报会。市消委会秘书长冯勇会上发布了“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宣传提纲以及全市XX年消费者投诉热点和典型案例。3月5日,大冶市、阳新县和黄石市各城区均公布实施方案,发布消费热点,进行全面动员部署,3月14日至3月15日,全市各地隆重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大会,各地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领导和社会各界代表与广大消费者共同参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中华出席了市文化宫广场中心会场的宣传纪念大会,发表了重要讲话,同时和与会的有关部门领导亲临活动现场观摩指导,慰问工作人员、企事业代表和消费者,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消费维权工作和民生的重视与关心。黄石电视台对宣传纪念大会进行了全程现场直播。

  据统计,活动期间,全市召开座谈会,记者采访会42场次;各级党政领导参加各种形式的宣传纪念活动达81人次,并接受媒体采访做专题讲话,充分肯定工商部门、消委(协)会和各有关职能部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已任,切实营造健康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新的贡献。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二

  为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消法》实施xx周年及新修订《消法》20xx年3月15日正式实施,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创导和谐安全的消费环境。xx县工商局全局上下认真学习上级局相关指示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现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如下:

  一、精心组织,营造浓厚的消费维权及新《消法》宣传氛围。

  (一)3月14日,恰逢凤城墟天,xx县工商局主动与xx县消委会配合组织了质监局、食药局、烟草局、物价局等12成员单位以及电信、移动等公共服务企业,在县城南门广场开展了以宣传新《消法》和《消法》实施xx年为重点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和现场受理消费纠纷投诉举报活动,县电视台对活动现场进行了现场跟踪报道。

  活动现场,设立12块消费维权知识展示板,工商人员向过往群众讲授辨别假冒伪劣商品方法。共发放消费维权知识宣传材料4000余份、接受咨询260余人次、受理投诉3起。

  (二)3月15日,通过移动、电信两家通信公司群发新《消法》宣传短信。受众客户14万人。还分别制作LED字幕及图片,在南门、下坑两个广场设置的永久LED大屏幕进行字幕滚动宣传新《消法》的主要内容。

  (三)3月12日至18日,通过县电视台宣传新《消法》。滚动播放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为您维权;有效运用新《消法》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维权请用新《消法》”。

  (四)3月13日—15日,通过县邮政局夹报邮寄送新《消法》宣传材料4000份。

  二、全县工商所及12315消费维权站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重点突出开展新《消法》宣传活动。

  (一)3.15期间,各工商所结合各自辖区实际开展现场投诉受理、消费纠纷调解、法规政策咨询、商品真假识别和消费指导等活动共8场。同时以宣传《消法》为契机指导12315消费维权点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二)各工商所把新《消法》的宣传作为今年消费维权工作重中之重的工作。3.15期间,联合各12315消费维权站点发放新《消法》宣传材料共3000份,并做好新《消法》十大亮点的解读,同时宣传及消费维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组织全县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大商场、超市等12315消费维权“五进”站点单位制作LED字幕共36处,宣传新《消法》。

  (四)在全县各乡镇主要街道共悬挂内容为“新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xx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横幅25条。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篇三


  为加强我院在校大学生法制观念、维权意识,让更多的在校大学生时时刻刻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好处,让大家都有主人翁的意识去维护国家、学校、个人的利益。我系配合院权益部完成了3.15消费者权益日的以下活动:

  1.召集各班权益委员对“3.15维权日”进行交流,后由各班权益委员在班上进行“3.15维权日”宣传。

  2.各班出两份“维权宣传单”,由我部最后交十份优秀作品交由院权益部进行评选,并已在艺设楼前进行了展览。

  3.对院权益部发至xx网的3.15维权倡议书进行转发,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在我系部微博对“3.15维权日”进行宣传,让更多人意识到维权的重要性,这在3.15之前进行了系部广泛宣传。

  我们校园里优美的环境,先进的设备,都是国家和社会给我们提供的,因此我们有义务为社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特别是我们作为从事民政知识学习的大学生,关注社会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努力学好自己的专业知识,毕业以后积极投身于基层工作,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用我们的行动来诠释“爱心责任,服务奉献”的民政人文精神。

开展3 .15消费者权益日的活动总结.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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