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大圣_2019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公告【35人】

副标题:2019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公告【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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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19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公告【35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选聘名额

  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5人,其中市级人民调解中心5人(面向已退休人员选聘3人,面向法定退休年龄以下人员选聘2人);30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面向已退休人员选聘各1人。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为人公道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及违法犯罪记录;

  2.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善于沟通协调,有较为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能适应调解工作需要,已退休人员年龄为男65周岁以下、女60周岁以下;

  4.已退休人员应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法定退休年龄以下人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原则上需长期稳定居住于工作地调委会所属乡镇(街道),市级人民调解中心招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需长期稳定居住于市内街道;

  6.具有政法机关工作经历或调解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优先考虑聘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8日、11月29日。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瓦房店市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退休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三)报名地点

  瓦房店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世纪广场1-1号412室),联系电话:85601720。

  四、考核和待遇

  (一)考核

  本次选聘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由司法局牵头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参加司法局组织的入职培训,培训后经笔试考核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书,聘期两年。如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规定执行。

  (二)待遇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待遇为固定生活补贴(每月1400元),并为每人缴纳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用人方式采取劳务派遣,工资不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按规定缴纳五险,并为每人缴纳一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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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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