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真题及答案解析]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突破模拟试题及答案:多项选择3

副标题:2017年司法考试《卷二》突破模拟试题及答案:多项选择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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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多项选择题。

  第51题 某市建筑材料厂超标准排放污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该市环境保护局对其处以2万元的罚款。在规定期间内该厂既不交纳罚款也未向法院提起诉讼,该市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环境保护局应当自罚款决定生效之日起90日向法院提起执行申请

  B.市环境保护局如有理由认为某市建筑材料厂逃避执行的,可以在提出执行申请之前要求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市环境保护局应当向法院提供某市建筑材料厂财产状况的材料

  D.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此罚款决定前,应当对罚款决定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正确答案】:B,C,D

  【详解】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88条规定,A选项错误。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2条规定,B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1条第1款规定,C选项正确。根据《高法行诉解释》第93条规定,D选项正确。故正确答案为BCD

  第52题 关于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行为,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

  A.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设定机关均应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进行评价

  B.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依授权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

  C.行政机关委托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组织应当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D.行政机关依法举行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许可决定

  【正确答案】:A,C,D

  【详解】《行政许可法》第20条规定,行政许可机关应当定期对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评价,而《行政处罚法》并没有规定这一制度;《行政许可法》第23条和《行政处罚法》第17条均规定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18、19条规定亍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而《行政许可法》第24条则规定受托机构以行政机关为限;《行政许可法》第48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处罚法》第38、43条规定听证后要经过审查程序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以本题的答案是ACD。

  第53题 下列哪些行为不构成单位犯罪?( )

  A.甲、乙、丙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专门从事走私犯罪活动

  B.甲、乙、丙出资设立的公司成立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为主要经营活动

  C.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公司名义印刷非法出版物,所获收入由他们二人平分

  D.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组织职工对前来征税的税务工作人员使用暴力,拒不缴纳税款

  【正确答案】:A,B,C,D

  【详解】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3条、《刑法》第202条、第218条,可知,抗税罪的主体不包括单位。因此,本题的答案是ABCD。

  第54题 依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些情形不应数罪并罚?( )

  A.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使用暴力殴打致被拘禁人重伤、死亡的

  B.刑讯逼供、暴力取证、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

  C.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抗税致人伤残、死亡的

  D.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致人重伤的

  【正确答案】:A,B,C,D

  法定的“转化罪”不是数罪、不并罚:(1)非法拘禁他人故意使用暴力殴打致被拘禁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论处。(2)刑讯逼供、虐待被监管人致人伤残、死亡的,以故意 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处。(3)聚众斗殴造成重伤 死亡的,对直接责任人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论 处。(4)非法组织卖血、强迫卖血致人重伤的,以故意伤害罪论处。(5)在盗窃、诈骗、抢夺过程中使用 暴力、威胁转化为抢劫罪的。(6)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论处(是否属于转化罪尚未定论)。因此A、 B、C、D项均为转化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第55题 石某杀人后弃尸河中。在法庭审理中,对下列哪些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证明?( )

  A.被弃尸的河流从案发村镇穿过的事实

  B.刑法关于杀人罪的法律规定

  C.检察机关和石某都没有异议的案件基本事实

  D.石某的精神状态

  【正确答案】:A,B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334条规定,在法庭审理中,下列事实不必提出证据进行证明:(1)为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2)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并且未依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事实;(3)法律、法规的内容以及适用等属于审判人员履行职务所应当知晓的事实;(4)在法庭审理中不存在异议的程序事实;(5)法律规定的推定事实。本题中,A选项属于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不需要证据证明,正确。B选项属于法律的内容,不需要证据证明,正确。C选项是案件基本事实,D选项;某的精神状态有可能影响到对其的定罪量刑,均不属于上述法条规定的免证范围,而系应当提供证据证明的事实。据此,C、D选项错误。

  第56题 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规定,只适用于一审公诉案件

  B.被告人犯数罪,但只对部分犯罪认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C.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不适用该规定

  D.即使适甩该规定,控辩双方对证据有异议时,仍应出示、宣读并进行质证

  【正确答案】:A,C,D

  【详解】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1条规定,选项A正确,选项B不正确。根据该意见第2条规定,选项C正确。根据该意见第7条规定,选项D正确。正确答案是ACD。

  第57题 关于简易程序,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B.即使适用简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也不能取消

  C.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辩护人应当出庭

  D.经审判员准许,被告人可以同公诉人进行辩论

  【正确答案】:B,D

  【详解】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19条规定,并非所有自诉案件都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选项A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3条规定,选项8正确。根据《高法刑诉解释》第226条规定,选项C不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为BD。

  第58题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规定情形,依照刑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下列哪些情形适用该规定?( )

  A.被胁迫参与犯罪的

  B.是又聋又哑的人的

  C.因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

  D.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

  【正确答案】:A,B,C,D

  《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20条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般应当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1)被胁迫参与犯罪的;(2)犯罪预备、中止的;(3)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4)是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的;(5)因防卫过当或者紧急避险过当构成犯罪的;(6)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表观的;(7)其他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对照法条显而易见,本题A、B、C、 D四个选项均正确。

  第59题 为确定****案被害人甲受到暴力伤害的情况,侦查人员拟对她进行人身检查。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如果甲拒绝检查,可以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B.如果甲拒绝检查,不得对她进行强制检查

  C.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医师进行检查

  D.如果甲同意检查,可以由女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正确答案】:B,C,D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30条第2、3款规定,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强制检查作为一种强制侦查手段,需要有法律的授权才可实施,刑事诉讼法中只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强制检查,未规定对被害人强制检查,因而A项错误。

  第60题 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变更为适用普通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不需要将案件退回检察院

  B.对于自诉案件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按照自诉案件程序审理

  C.自诉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化为普通程序时原起诉仍然有效,自诉人不必另行起诉

  D.在适用普通程序后又发现可适用简易程序时,可以再次变更为简易程序

  【正确答案】:A,B,C

  【详解】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由此可见,不论按照普通程序还是简易程序提起公诉,检察院 都应向法院移送案卷材料、证据。法院可以决定直接变更为普通程序审理,无需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所以 A项正确;依据第215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所以B、C项正确;我国只规定了简易程序可以转为普通程序,并未规定普通程序可转为简易程序,所以D项的说法没有法律根据。综上,本题正确答案为ABC。

  第61题 关于吴某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下列哪些选项属于需要运用证据加以证明的事实?( )

  A.吴某是否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B.是否存在为吴某所实施的被指控事实

  C.被指控事实是否情节严重

  D.是否具有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及免除处罚的情节

  【正确答案】:A,B,C,D

  法院《刑诉解释》第52条规定:需要运用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1)被告人的身份;(2)被指控的犯罪行为是否存在;(3)被指控的行为是否为被告人所实施;(4)被告人有无罪过,行为的动机、目的;(5)实施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6)被告人的责任以及与其他同案人的关系;(7)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有无法定或者酌定从重、从轻、减轻处罚以及免除处罚的情节;(8)其他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据此,与对吴某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都是证明对象。《刑法》第398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题中,ABCD选项分别符合上述解释第(1)、(2)、(5)、(7)项规定,均应为正确选项。

  第62题 关于律师担任刑事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辩护人不是被告人的代言人

  B.辩护人应当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C.辩护人须按照被告人的要求作无罪辩护

  D.辩护人有权独立发表辩护意见

  【正确答案】:A,B,D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据此,A选项正确。辩护人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据此B选项正确。辩护人具有独立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依照自己的意志依法进行辩护,不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意志的左右。据此,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第63题 在刑事再审中,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 )

  A.某盗窃案,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吴某加重刑罚

  B.某杀人案,人民检察院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了抗诉

  C.某****案,原审被告人范某已经死亡

  D.某故意伤害案,再审需要依照第一审程序审理

  【正确答案】:A,B,D

  【考点】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规定 【详解】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第5条规定,本题的答案 是ABD。

  第64题 依照《公务员法》,下列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如果认为处分不当,受理公务员申诉的机关可以撤销处分决定

  B.徐某5年前曾因违约被某市卫生局开除公职,今年通过公开招考被市建设委员会录用

  C.某市财政局与黄某解除公务员聘任合同,但没有报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D.某县公安局钱某的降级处分被解除,公安局没有恢复他的级别

  【正确答案】:A,B,C

  依《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49条和第50条的规定,受理申诉的机关认为处分不当,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机关变更处分决定,而不是撤销,因此A项错误。《公务员法》第24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因此B项错误。《公务员法》第97条规定,机关聘任公务员,应当签订书面的聘任合同。聘任合同的签订、变更或者解除,应当报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因此C项错误。《公务员法》第59条规定:“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因此D项正确。

  第65题 具有特定情形的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

  A.视听资料的制作时间、地点存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也没有提供必要证明的

  B.在做DNA检测时送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属于同一个来源的

  C.证人在犯罪现场听到被告人喊“给他点厉害瞧瞧”的陈述

  D.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而由侦查人员在笔录上注明情况的讯问笔录

  【正确答案】:A,B,D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听资料,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1)、视听资料经审查或者鉴定无法确定真伪的;(2)对视听资料的制作和取得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有异议,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或者提供必要证明的。据此,A选项正确。做

  D.A检测时迭检材料与比对样本如属同一来源,则据常理即可知该检测、比对没有任何实际意义。据此,B选项正确。C选项中证人的陈述属于证人证言,尽管该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不能单独认定案件事实,但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之一,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所以C选项错误。讯问笔录是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述,犯罪嫌疑人拒绝签名、盖章的,意味着对笔录内容的不认可,无论是否注明情况,也不压当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0条第1项的规定:讯问笔录没有经被告人核对确认并签名(盖章)、捺指印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据此,D选项正确。需要说明的是,本题在网络上引起了较大的争议,认为C选项中的证人证言属于间接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本书认为,所谓定案的根据其实是指某份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即证据能力的问题),而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将其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所以,本题C选项中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定案根据是正确的。

  第66题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

  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

  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

  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

  【正确答案】:A,D

  辩护原则是指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针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罪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辩解和辩论。据此形成的辩护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1)被告人从刑事诉讼活动一开始就可以提出对自己有利的材料和意见,反驳对他的控诉,为自己辩护;(2)辩护权是犯罪人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的宪法权利,任何人都不得剥夺;(3)有关国家机关有义务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杈的行使。从基本含义来看,A选项是正确的。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的法律援助机构指派辩护的对象仅限于下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1)经济困难的;(2)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3)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对于属于(2)、(3)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有关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其指派律师提供辩护。可见,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并非对于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免费提供律师帮助。所以B选项错误。另外,只有刑事诉讼中有关的国家机关(包括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不是所有的任何机关,才具有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行使的义务,而且这种保障义务也并不等同于为其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所以C选项错误。需要注意的是:辩护制度的存在一方面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程序主体地位,即所谓形式意义上的辩护;另一方面,辩护制度的存在也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向法庭提出各种有利于被告人的意见和材料,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实现实体公正,即所谓实质意义上的辩护。所以,D选项正确。

  第67题 某县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16岁的马某提起公诉,被害人刘某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在审理该案时,法院只能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有关的刑事法律

  B.在审查起诉阶段,马某、刘某已就赔偿达成协议且马某按照协议给付了刘某5万元,法院仍可以受理刘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

  C.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马某,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马某

  D.法院可以决定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马某的财产

  【正确答案】:B,D

  法院《刑诉解释》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外,还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所以,A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90条规定,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所以,B选项正确。《刑诉解释》第93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应当在5日内向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及时通知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并制作笔录。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在本题中,由于马某是未成年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将口头起诉的内容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所以,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所以,D项的表述正确。

  第68题 若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补偿标准未作规定,则下列哪些情形,一般在实际损失范围内确定补偿额?( )

  A.撤回药品生产许可

  B.撤回施工许可

  C.撤回采矿许可

  D.撤回餐饮服务许可

  【正确答案】:A,B,D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许可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5条,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对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的补偿标准未作规定的,一般在实际损失范围内确定补偿数额;行 政许可属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2项规定情形的,一般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数额。《行政许可 法》第12条第2项规定的许可事项是: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 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选项ABD不属于《行政许可法》第12条第2项规定情形,故都应选。选项C属于该项规定情形,“一般按照实际投入的损失确定补偿数额”。

  第69题 李某是某国有公司会计,与其朋友张某(个体经营者)想合伙做烟草买卖,由于没有资金,张某 唆使李某先挪用一下单位的公款。数日后,李某利用职务之便挪用了公款30万元。二人在未获得烟草专 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30万元用于香烟买卖活动,案发后,李某携带这笔公款中的10万元逃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对李某的行为应定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两罪数罪并罚

  B.李某、张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

  C.李某和张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D.李某和张某不构成贪污罪的共犯

  【正确答案】:B,C,D

  根据《刑法》第225条的规定,李某和张某在未获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烟草买卖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共犯。根据《刑法》第384条第1款的规定,本题中,李某是国有公司的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为个人进行非法活动,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人民 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张某唆使李某挪用公款,张某 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李某携带一部分公款潜逃,构成贪污罪。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规定,对李莱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非法经营罪、贪污罪数罪并 罚。对张某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和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

  第70题 高某从深圳出境,被福田区公安分局查明其证件是伪造的,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被拘留8日。高某不服,向深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受理后依法作出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高某仍不服以福田区公安分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受诉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B.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告知高某变更被告

  C.高某不变更被告的,裁定驳回起诉

  D.高某对区公安分局的处罚不服可直接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A,D

  根据《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公民不服出入境管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既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选择向上一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其复议决定将具有终局效力,不服该复议决定的也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此本题答案应为AD两项。

  第71题 关于量刑程序,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检察院可以在公诉意见书中提出量刑建议

  B.合议庭在评议前应向到庭旁听的人发放调查问卷了解他们对量刑的意见

  C.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被告人自愿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且知悉认罪法律后果的,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

  D.辩护人无权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

  【正确答案】:A,C

  《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3条规定,对于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提出量刑建议。因此A选项正确。该意见第4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提出量刑意见,并说明理由。该条并未赋予旁听人员发表量刑意见的权利。因此B选项没有法条依据,错误。该意见第7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确定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自愿认罪且知悉认罪的法律后果后,法庭审理可以直接围绕量刑问题进行。因此C选项正确。该意见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接受质证。说明辩护人也有权委托有关方面制定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因此D选项错误。

  第72题 下列行为中应当以贪污罪定罪处罚的是:( )

  A.某省副省长赵某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大量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

  B.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钱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

  C.县教育局局长孙某为购房挪用公款20万元后,采取销毁有关账目的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难以在单位账目上反映出来,且没有归还行为

  D.市财政局局长李某挪用公款后,携带挪用的全部公款潜逃

  【正确答案】:A,B,C,D

  根据《刑法》第394、183条的规定,AB选项正确。CD两项,根据《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第4条第8项的规定,其行为已经转化为贪污罪。

  第73题 甲告知女友丙打算弄来乙的信用卡给丙使用,之后甲窃取乙一张信用卡,并将卡交给丙使用。丙到商场消费、购物花去3万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盗窃罪

  B.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C.丙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D.甲、丙构成盗窃罪共犯

  【正确答案】:A,D

  丙事先与甲通谋,两人构成盗窃罪共犯。根据《刑法》第196条第3款的规定,盗窃信用卡 并使用的构成盗窃罪。本人盗窃信用卡,他人明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使用的,对他人应以盗窃罪的共犯论 处。如果他人不知是盗窃的信用卡而冒名使用的。对他人则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

  第74题 某镇政府主动公开一胎生育证发放情况的信息。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该信息属于镇政府重点公开的信息

  B.镇政府可以通过设立的信息公告栏公开该信息

  C.在无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镇政府应当在该信息形成之日起3个月内予以公开

  D.镇政府应当及时向公共图书馆提供该信息

  【正确答案】:A,B,D

  【详解】《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2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9条的规定,在其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八)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A选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奈例》第16条第2、3款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公共 查阅室、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信息屏等场所、设施,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B、D选项正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8条规定,属 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C选项错误。

  第75题 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甲犯间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刑满释放后的第7年又犯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被判处6年有期徒刑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可以被假释

  B.乙(16岁)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刑满释放后第2年又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对于乙,不可以适用缓刑

  C.丙因绑架罪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D.丁(76岁)犯故意杀人罪,对丁不能适用死刑

  【正确答案】:A,B,D

  根据《刑法》第66条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甲前罪是危 害国家安全罪,后罪是恐怖活动犯罪,因此甲构成累犯。根据《刑法》第81条第2款的规定,对累犯以 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甲不能适用假释。故A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刑法》第65条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 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乙是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此,乙不构成累犯。、对乙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适用缓刑的。故B选 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 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丙因绑架罪被判处死缓,根据犯罪情节,法院是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的。故C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49条的规定,审判的时候已满75周岁的 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犯罪时已满75周岁的人并不是绝对不适用死刑。故D选项说法太绝对。

  第76题 某市卫生局经调查取证,认定某公司实施了未经许可擅自采集血液的行为,依据有关法律和相关规定,决定取缔该公司非法采集血液的行为,同时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市卫生局在调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出示证件

  B.若市卫生局当场作出决定,某公司不服申请复议的期限应自决定作出之日起计算

  C.若某公司起诉,市卫生局向法院提供的现场笔录的效力,优于某公司的证人对现场的描述

  D.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属于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A,B,C

  【详解】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7条第1款规定,A选项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5条第(1)项规定,B项正确。根据《证据规定》第63条第(1)项规定,市卫生局制作的现场笔录作为国家机关制作的公文文书优先于某公司提供的证人的证言,故C选项正确。D项中的没收5只液氮生物容器是没收非法财物的处罚措施,而非保全措施。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第77题 某县公安局接到有人在薛某住所嫖娼的电话举报,遂派员前往检查。警察到达举报现场,敲门未开破门入室,只见薛某一人。薛某拒绝在检查笔录上签字,警察在笔录上注明这一情况。薛某认为检查行为违法,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某县公安局应当对电话举报进行登记

  B.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不得少于二人

  C.警察对薛某住所进行检查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

  D.因薛某未在警察制作的检查笔录上签字,该笔录在行政诉讼中不具有证据效力

  【正确答案】:A,B,C

  【详解】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7条规定,A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87条规定,故B、C选项正确。根据该法第88条规定,薛某未签字但警察注明情况的笔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有合法性,具有证据效力。故D选项错误。

  第78题 甲公司从澳大利亚某公司购买了2万吨化肥运抵某市。海关认定甲公司在无进口许可证等报关单证的情况下进口货物,且未经海关许可擅自提取货物,遂以保证金的名义向甲公司收缴人民币200万元。随后作出罚款1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甲公司认为处罚过重,但既未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海关可以直接将甲公司缴纳的保证金抵缴部分罚款

  B.海关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

  C.海关应当自甲公司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强制执行申请

  D.海关申请强制执行其处罚决定,应当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正确答案】:B,C

  《行政强制法》第34条规定:“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据此,《行政强制法》没有赋予“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力。但是,若其他法律赋予“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权限的,仍可依照该其他法律处理。《海关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海关的处罚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海关可以将其保证金抵缴或耆将其被扣留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依法变价抵缴,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因此,A项表述正确,而B项“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表述错误。《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8条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比较《行政强制法》第53条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8条的规定,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上,起算点是一致的,即被执行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日。但是期限长度,《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8条与《行政强制法》第53条规定不一致,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即3个月。故C项“180日内”的表述错误。根据《行政强制法》第54条和《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9条第1款规定,在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决定案件)的地域管辖规则上,《行政强制法》第54条与《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9条第1款是一致的,即一般由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但执行对象为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在级别管辖规则上,两者是不一致的(前者准用行政诉讼的级别管辖规则,即按照行政诉讼级别管辖规则,确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级别;根据《行政诉讼法解释》第89条第1款要求,完全由基层法院作为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管辖法院),应当适用《行政强制法》。在本题,海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金钱,且若以海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中级法院管辖。因此,海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由海关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故D项表述正确。

  第79题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肖某向乡政府提出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乡政府审核后报县政府审批。肖某收到批件后,不满批件所核定的面积。下列哪些选项的说法错误?( )

  A.肖某有权以乡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B.肖某有权以乡政府和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C.肖某有权以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D.肖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以乡政府为被申请人

  【正确答案】:A,B,D

  对于“下级审核、上级决定”的行政许可案件,上级机关的决定才对当事人的权益发生实际影响,该决定属于行政许可决定,当事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起诉。下级机关的审核对当事****益不发生影响,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不可申请复议或者起诉。本案中,乡政府的审核,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故不可对乡政府为被告起诉,也不得以乡政府为被申请人中请行政复议。故本题选ABD。

  第80题 下列行为人所谋取的利益,哪些是行贿罪中的“不正当利益”?( )

  A.甲向某国有公司负责人米某送2万元,希望能承包该公司正在发包的一项建筑工程

  B.乙向某高校招生人员刘某送2万元,希望刘某在招生时对其已经进入该高校投档线的女儿优先录取

  C.丙向某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委员高某送2万元,希望高某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自己的赔偿申请

  D.丁向某医院药剂科长程某送2万元,希望程某在质量、价格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采购丁所在单位生产的药品

  【正确答案】:A,B,D

  【详解】行贿罪中规定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如行为人为偷税而给予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财物, 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提干、就业、承包工程等条件,因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而得到了上述利益。本题中,选项C中按法律规定处理,行为人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选项 A,行为人是在非正常程序下为了获得承包建筑工程这个不正当利益。选项B,乙的女儿只是进入投档线。而非录取线,是不正当利益。选项D,行为人为了谋取优先采购的不正当利益。因此,本题的答案是 ABD。

  第81题 高某系一抢劫案的被害人。关于高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行为

  B.如公安机关不立案,有权要求告知不立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

  【正确答案】:A,B,C,D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据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着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据此,选项B正确。该法第146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据此,选项C正确。该法第176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呙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据此,选项D正确。本题正确答案是ABCD。

  第82题 关于数罪并罚,下列哪些选项是符合《刑法》规定的?( )

  A.甲在判决宣告以前犯抢劫罪、盗窃罪与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

  B.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6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发现乙在判决宣告前还犯有贩卖毒品罪,应当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数罪并罚决定应当执行1 9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C.丙犯抢劫罪、盗窃罪分别被判处13年、8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18年有期徒刑。在执行5年后,丙又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法院在15年以上20年以下决定应当判处16年有期徒刑,已经执行的刑期,不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之内

  D.丁在判决宣告前犯有3罪,被分别并处罚金3万元、7万元和没收全部财产。法院不仅要合并执行罚金10万元,而且要没收全部财产

  【正确答案】:A,B,C,D

  【详解】根据《刑法》的规定,A选项中对甲的判刑应当是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不能超过25年,甲的总和刑期为36年,即对甲的量刑幅度为15年到25年,选项A的说法是正确的;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先并后减,前一个判决的18年与后一个判决的15年并罚,由于总和刑期未超过35年,幅 度应为18年到20年,B选项的19年是正确的,再减去已经执行的5年,B选项的说法正确;判决宣告后 又犯新罪先减后并,C选项中,应先将18年减去5年,得出13年,然后和新犯的故意伤害罪所判的15年 并罚,幅度为15年到20年,C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69条第2款修 改为“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D正确。

  第83题 县烟草专卖局发现刘某销售某品牌外国香烟,执法人员表明了自己的身份,并制作了现场笔录。因刘某拒绝签名,随行电视台记者张某作为见证人在笔录上签名,该局当场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15条外国香烟。刘某不服该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诉讼中,县烟草专卖局向法院提交了现场笔录、县电视台拍摄的现场录像、张某的证词。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现场录像应当提供原始载体

  B.张某的证词有张某的签字后,即可作为证人证言使用

  C.现场笔录必须有执法人员和刘某的签名

  D.法院收到县烟草专卖局提供的证据应当出具收据,由经办人员签名或盖章

  【正确答案】:A,D

  【详解】关于A,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2条第(1)项的规定,A正确,应当选。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3条的规定,B说法错误。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15条的规定,C说法错误。根据《行诉证据规定》第20条的规定,D说法正确,应当选。

  第84题 某国有进出口公司的总经理甲某,明知A公司的经理乙某提供的报关单、提货单、发票及业务合 同全是伪造和变造的,仍以该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代理A公司与香港B公司签订虚假进口化工原料合同共 10份,并在工商银行某分行购汇共计50亿元港币。该进出口公司从中共收取代理费500万元人民币。此 外,甲某有50万元的收入,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并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甲某还指使公司出纳丙某提 取公司购汇业务款15万元私分,其中甲某分得9万元,丙某分6万元。对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该进出口公司犯骗购外汇罪,对该进出口公司应当判处罚金,对甲某应当以骗购外汇罪追究刑事责任

  B.甲某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C.甲某构成贪污罪

  D.对甲某不应当以骗购外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A,B,C

  依据《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第1条的规定,对于本案,甲某属于国有企业总经理,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其明知乙某提供的是伪造、变造的报关单、提货单、发票及业务合同,仍以本公司名义,代理A公司签订虚假的进口原料合同,骗购外汇50亿元,从中收取代理费, 构成骗购外汇罪的共犯,同时属于单位犯罪,甲某作为法定责任人员以骗购外汇罪论处。甲某有50万元 的收入,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依据《刑法》第395条的规定,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据《刑法》第396条的规定,甲某指使丙某私分公司购汇业务条款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由于其 并不是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不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应依据《刑法》第382条的规定,以贪污罪论处。以上三个罪名各自独立,应当数罪并罚。

  第85题 某县人民政府为严格管理本地生鸡等禽类屠宰市场,成立”生鸡管理办公室“,并发布120号政 府文件,规定本县所有生鸡等禽类屠宰单位和个人必须到该办公室办理审批申请”生鸡屠宰证“方能从事 禽类屠宰业务。个体户王某未申请,办公室以县政府名义根据上述文件对其作出了责令停业、罚款500元 的行政处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县设定行政许可应当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B.该县人民政府发布的文件违法,其无权设定行政许可

  C.有关机关可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D.王某不服行政处罚决定,向上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对该文件的审查申请

  【正确答案】:B,C,D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17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设定行政许可。县级人民政府规章无权设定行政许可。所以 A项不正确,B项正确。根据《行政许可法》第69条规定,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所以C项说法正确。根据《行政复议法》第7条第1款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本题中,县政府120号文件属于县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因此王某可以一并提起对该文件的复议审查申请。D项说法正确。

  第86题 关于缓刑的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缓刑的考验期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B.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如果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就应当宣告缓刑

  D.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正确答案】:B,D

  根据《刑法》第73条的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因此A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刑法》第74条的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因此B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第72条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犯罪情节较轻;(2)有悔罪表现;(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是可以宣告缓刑,对于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才是应当宣告缓刑。故C选项说法不正确。根据《刑法》第76条的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故D选项说法正确。

  第87题 关于证人与鉴定人的共同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是当事人以外的人

  B.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

  C.具有不可替代性

  D.有义务出席法庭接受控辩双方询问

  【正确答案】:A,D

  【详解】《刑事诉讼法》第106条规定:”……(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据此,选项A正确。该法第6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 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方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可见,担任证人的前提是知悉案情,至于是否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则在所不问。 而根据该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和第 31条规定的”本章关于回避的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与案件或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的鉴定人应当回避,因此鉴定人必须与案件无利害关系,选项B不正确。根据前述证人的规定,证人的地 位是在诉讼开始前形成的,具有不可替代性,但根据该法第144条规定的”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 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3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则鉴定人是在诉讼之后由办案机关指派或聘请的,具有可选择性,选项C不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87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 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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