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了解到,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印发《通知》,部署实施2020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明确2020年全国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和扶贫等服务,较2019年增加5000名。
通知提出,今年中央财政加大投入力度,“三支一扶”计划进一步强化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支持。其中,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增加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省份招募名额,扩大扶贫和支医服务岗位开发力度,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同时提出各地落实稳就业要求,在下达招募计划基础上,可结合基层实际,适度扩大招募规模。
通知明确,为推动解决贫困地区“招人难、留人难”问题,在人员招募方面,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在人员培训方面,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组织实施能力提升专项计划,推行“一帮一”“传帮带”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在待遇保障方面,按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政策,符合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条件的按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加强对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一线人员的人文关怀和健康安全保障措施。
截至2019年底,全国已累计招募39.2万名“三支一扶”人员到基层服务,在助力基层脱贫攻坚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结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广大“三支一扶”人员担当作为、顽强拼搏,踊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招募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以下简称国办发6号文件),更好发挥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安排,2020年全国拟选拔招募3.2万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水利)、支医、扶贫等相关领域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贴基层需求,科学编制招募计划
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等重大决策部署,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倾斜,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实行招募计划单列,52个未脱贫县招募需求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名额,加大对湖北等受疫情影响较大的省份支持力度,扩大支医服务岗位招募规模。各地要在《2020年“三支一扶”计划名额分配方案》基础上,结合基层实际情况,按照国办发6号文件关于扩大“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的要求,科学编制年度招募计划,对深度贫困县等脱贫攻坚任务重的地区要增加招募计划,提高扶贫服务人员招募比例;对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相对薄弱地区,加大支医服务人员选派力度;对招人难、留人难的艰苦边远地区,可适当提高本地户籍高校毕业生招募比例;优先招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稳妥安排招募工作
各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情况,稳慎安排今年“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招募工作安排,利用多种渠道开展招募宣传,广泛发动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严格规范招募流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统一发布公告、统一报名、统一命题、统一公示等方式,保障考试公平。参照当地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有关做法,安全稳妥组织好集中笔试工作。要积极完成中央下达的招募计划,未完成招募的将按照中央财政补助名额调剂制度向其他省份进行调剂,招募计划完成情况将作为来年计划分配重要参考。
三、强化培养使用,充分发挥应有作用
各地要完善“三支一扶”人员管理制度,积极推行“一帮一”“传帮带”制度,指导基层服务单位为每一名“三支一扶”人员明确指导老师,积极推选“三支一扶”人员兼任基层服务单位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等,加强培养锻炼。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工作考核,注重日常表现考核和工作实绩考核,强化约束监督。要认真组织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计划,多层次开展岗前、在岗和离岗培训,进一步健全贯穿全服务周期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升“三支一扶”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中央财政支持的专项培训项目另行下达。要会同教育、水利、农业农村、卫生健康、扶贫等行业主管部门将“三支一扶”人员纳入行业人才培训对象范围,加强专业技术和技能培训。
四、落实待遇保障,加强关心爱护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一线“三支一扶”人员的关心关爱,符合一线医务人员条件的可按现行政策规定享受临时性工作补助。要按规定按月足额发放“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全面落实社会保险、一次性安家费等政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指导和协调基层服务单位结合实际安排好“三支一扶”人员食宿、交通、休假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解决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在艰苦边远地区扶贫一线服务的“三支一扶”人员,加强人文关怀和健康安全保障措施。要多渠道、多形式搭建“三支一扶”人员交流平台,组织开展节日慰问座谈,激发他们投身基层干事创业热情。
五、强化期满服务,推动期满人员扎根基层成长成才
各地要以鼓励“三支一扶”人员留在基层为重点,完善“三支一扶”人员期满流动政策,畅通流动渠道,加强流动服务。积极落实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招录公务员、专项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相关政策。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内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要通过举办专场招聘活动等方式向各类用人单位积极推荐服务期满人员,扶持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服务期满人员在基层创新创业,落实考研加分等政策,促进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有序流动、多渠道发展。及时将留在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纳入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重点跟踪培养,构建短期与长期相结合、服务与工作相配套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体系。
六、加强宣传引导,弘扬担当奉献的正能量
各地要按规定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担当作为、做出贡献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表彰奖励。落实《中共中央宣传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39号)精神,通过开展“三个1”活动,即现场或在线聆听1场先进事迹报告会、学习1本先进事迹读本、撰写分享1篇学习心得,组织“三支一扶”人员深入学习“最美基层高校毕业生”先进事迹和宝贵精神,增强他们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奉献基层的信心和决心。要大力选树宣传“三支一扶”人员优秀典型,及时发现思想进步、敬业奉献、业绩突出、善于创新的基层“三支一扶”人员,加强对他们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持续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实施成效,提升“三支一扶”计划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七、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将其作为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推进基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沟通协调,指定专人负责,务求工作取得实效。除特殊省份外,原则上各地要在8月底前完成人员招募工作,9月底前新招募人员上岗到位。要依托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认真及时做好信息采集、数据报送、进度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切实提高数据质量。省级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规定严格管理使用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在9月15日前按照中央下达的招募计划完成情况向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预算申请。要积极做好第三轮“三支一扶”计划总结评估工作,全面总结计划实施成效,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三支一扶”工作思路,为推动“三支一扶”工作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二、招募原则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专业上以农村基层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教育、经济类为重点,同时优先招募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优先安排高学历毕业生,优先安排已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优先安排回生源地的毕业生。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制定计划
每年4月20日前,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收集、汇总当地乡镇一级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并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统一规划和有关要求,综合确定各市招募岗位和数量,提交领导小组研究,形成全省年度“三支一扶”招募计划,于每年5月份面向社会发布。
2、组织招募
各级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政策,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报名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6月上旬完成。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要求,对报名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考核或考试方式确定服务人员初选名单,于6月中旬报送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
3、确定人选
6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各市确定的人选审核后,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对入选学生进行体检。经审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其填写《XX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同时与服务单位签署《XX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6月底前,将确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备案。
4、培训上岗
“三支一扶”大学生上岗前,要集中进行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农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等,同时也应对服务地的生活、民情、风俗等予以介绍,帮助他们更快地适应工作和生活环境。
培训工作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的统一部署,由省教育厅、农业厅、卫生厅、扶贫办等部门按不同服务项目人员分别组织。培训时间一般为5天。
被招募高校毕业生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出具招募通知。毕业生接到招募通知后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直接到服务县的政府人事部门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招募。
高校毕业生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可列入学校当年就业率统计。
三、报名须知
条件
三支一扶招募对象一般为应届毕业生及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往届毕业生,学历要求大专以上。基本条件为: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同时各地三支一扶考试报考条件并不一致,具体大家请关注各地人事考试网以及三支一扶招募网。
填写说明
报名人员必须仔细阅读《招募公告》、《填表说明》等,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填写须按照下方的栏目填写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报名人员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否则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姓名”栏,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少数民族学生的姓名用字要固定,不能用同音字代替。
“出生年月”栏,填写出生年月。如1986年6月出生,填写“1986年6月”。
“民族”栏,填写民族的全称(如汉族、回族、朝鲜族、维吾尔族等),不能简称。
“出生地”栏,填写学生本人出生所在地。
“生源地”栏,填写升学时户籍所在地。
“出生地”和“生源地”按2012年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丰县”。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
“政治面貌”栏,填写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或群众。
“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间。
“出生年月”和“入党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方式一律采用XX年XX月的方式,如“1984年5月”。
“健康状况”栏,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毕业生类型”栏,填写“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2010、2011年毕业后未就业毕业生”,非上述两种情况毕业生不得报名。
“熟悉专业有何专长”栏,填写本人的业务专长。
“学历”栏,填写接受相应全日制教育的学历,规范名称为“大专”、“大学”、“研究生”。
“学位”栏,填写获何学科学位,如“法学学士”、“理学硕士”、“文学博士”,若未获得学位,填写“无学位”。
“毕业院校”栏,填写毕业的院校。
“系及专业”栏,填写所在系及专业。
“专业类型”栏,填写专业类型,分别为:农业类、临床医学类、公共管理类等,具体可见《专业参考目录》(报名网站首页可下载)。
“学生干部类型”栏,填写所担任的学生干部类型,分别为:校级学生干部、系级学生干部、班干部。其中校级学生干部指担任校学生会、社团联会会长、副会长等职务;系级学生干部指担任院系团委副书记、学生会、社团联会会长、副会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及校团委、学生会、社团联会部门负责人等;班干部指担任班长、副班长、团支部书记等;若未担任过学生干部,填写“无”。
“现家庭住址”栏,填写要详细、准确。
“邮编”栏,填写“现家庭住址”相对应的邮政编码。
“联系电 话”栏,填写报名人便于联系到的固定电 话和移动电 话等(有多种联系方式的一并填写)。
“电子邮 箱”栏,填写2012年使用的电子邮 箱地址。
“身份证号”栏,按公安机关制发的身份证号如实填写。
“笔试地点”栏,填写参加笔试的地点,分别为:南京市、徐州市、扬州市、淮安市。
“报考地区”栏,填写所要报考的地区名,分别为:徐州市、南通市、连云港市、淮安市、盐城市、扬州市、泰州市、宿迁市。每人限报一个地区,请仔细考虑,慎重填写。
“报考类别”栏,填写所要报考的类别名,分别为: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每人限报一个类别,请仔细考虑,慎重填写。其中,选择报考支教的,须取得教师资格证。
“是否服从省内调剂”栏,填“是”或“否”。
“服从省内调剂地区”栏,填写除报考地区外,服从调剂的其他地区名称,不得超过两个。
“学习和社会工作简历”栏,填写学习和在校社会工作简历。学习简历,从初中毕业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社会工作简历主要填写大学期间在高校社团、院系、班级所担任的职务情况,职务要填写规范的全称。
“奖惩情况”栏,填写获院(系)、县(市、区)以上奖励,并注明奖励时间。
“所获奖励类别”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奖学金。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家庭主要成员”栏,主要填写报名人员本人的父母和配偶的有关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称谓的写法要规范:父母为父亲、母亲,配偶为妻子、丈夫。
四、考试介绍
考试科目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面试和考核由“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设定一定比例,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岗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进入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考试题型
(1)《职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数量关系、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等能力。
《综合知识》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常识、党的建设、法律知识、乡镇行政管理、乡镇经济管理、乡镇机关公文写作、省情等。试卷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
(2)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由招录机关确定考试方式和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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