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阳光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中心,又名阳光乐园,位于嘉兴市禾兴北路1446号,嘉兴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康复机构,既是全市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技术资源中心和业务指导部门,又是集康复、教育、指导为一体的市级教育康复机构、省二级幼儿园,也是嘉兴市特殊教育指导中心分中心。因本园融合部扩大规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6年计划招聘: 聘任制副园长1名,大教研组长1名(享受科室主任待遇)。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幼儿教育事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具有高尚师德。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亲和力强,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志于普通幼儿教育、特殊儿童康复事业。
(二)资格条件
(一)副园长岗位资格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40周岁以下,副高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
2.有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其中在省二级幼儿园以上担任教研组长或副园长经验不少于两年,有较强的学前教育业务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3.具有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学科带头人的优先考虑。
(一)教研组长岗位资格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35周岁以下,副高教师职称年龄放宽到45周岁。
2.有学前教育相关工作经验五年以上,其中担任教研组长岗位经验不少于两年,有较强的学前教育业务能力,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具有区级及以上教学能手称号或学科带头人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1月8日。
报名地点:嘉兴市阳光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中心
联系人:陈老师15888345464,邮箱:470513042@qq.com
有意者可电话咨询,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届时幼儿园通知安排考试。
四.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聘用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嘉兴市残疾人教育工疗康复中心批准,由幼儿园与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六.福利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阳光乐园教师聘用合同》,薪酬待遇为:享受与在编人员一样五险一金,年薪7—10万(实发)。
七.本招聘公告由嘉兴市阳光智障(孤独症)幼儿教育康复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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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嘉兴市阳光智障幼儿教育康复中心招聘公告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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