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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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 导语】2022年广西北海市银海区“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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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留在银海、服务银海,建立健全人才扎根基层、服务基层的导向,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通知》(厅发〔2018〕14号)及中共北海市委办公室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北办发〔2019〕18号)等文件精神,经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银海区委编办、银海区人社局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北海市银海区“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工作。本次计划考核招聘“三支一扶”人员3人(见附件2)。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

  1.2018年-2020年银海区招募且在本单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

  2.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或以上;

  3.服务期间通过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离开原基层服务单位工作的时间累计不超过3个月;

  4.继续在本单位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考程序

  (一)个人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1日至11月7日(5个工作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对象,按照个人意愿报名,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基层服务证明、年度考核登记表、期满考核登记表和“三支一扶”服务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北海市银海区人社局505室现场报名,并提交《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填报,提供真实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后,银海区人社局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报名材料,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考察考核的人员名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考核。届时进入考察考核的人员名单由银海区人社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考核

  考察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考察考核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考核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考核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考核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考核时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考核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考核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银海区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考核合格的,方可进入面试环节。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考核或考察考核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对所有考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生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个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和电子产品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按扣5分处理。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银海区人社局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考核结果+面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四、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察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者,银海区人社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并报区委审批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统一约定最低工作年限5年(含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招聘岗位没有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的,根据桂人社规〔2019〕22号文件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本公告由银海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79-3228436。

  >>>点击查看附件

  附件1: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申请表.doc

  附件2:北海市银海区2022年“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计划表.xlsx

  原文标题:2022年北海市银海区“三支一扶”期满人员考核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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