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7日、18日客观题考试成绩合格人员,2023年2月25日参加客观题随考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2022年考试报名地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2021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在工作、生活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应试人员于2023年3月3日至3月8日登录司法部,按规定确认参加主观题考试并交纳考试费。
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发改收费函﹝2020﹞321号),我省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8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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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关于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随考和主观题考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t.jiangsu.gov.cn/art/2023/1/17/art_48585_107293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