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河南省开封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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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河南省开封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招聘。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文档大全网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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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开政联〔2022〕3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市直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决定面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涉及6个主管部门6个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共计8人。具体招聘单位、拟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开封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经所属旅(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随军的、非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驻汴部队现役军人随军家属。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五)年龄和工作年限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3年1月1日后退役(休)或调离驻汴部队的现役军人的随军家属。

  2.已享受过政策性安置的随军家属。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随军家属报名资格和加分审核

  时间: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7:00

  1.报考人员需到配偶所在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提交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3份。

  2.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负责提供汇总本部队人员配偶的其他加分佐证材料,包括随军审批报告表、军人现职务任免报告表、军人个人奖励登记报告表和奖励通令4个文件的复印件3份(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加盖团以上政治工作部门公章),提供军人现任职务证明,填写加分表汇总表,并按期上报市双拥办。

  3.市双拥办和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对加分材料进行复核,复核无误的反馈至各部队。各部队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名单由市双拥办汇总报市人社局。

  4.对填报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并对相关部队和个人进行通报。公示举报电话:0371-22515655。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5日9:00-12:0013:00-17:00

  1.报名

  报考人员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双拥办现场报名。

  ①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份。报考需要工作经历岗位的,应试者需同时提供相应的单位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社保记录证明。

  ②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各岗位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开封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所附电话。

  2.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资格条件对报考者填报信息进行现场审核。通过审核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3.缴费

  应试者在报名当天通过资格审核后现场缴费,考务费30元/科。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领取准考证

  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按公示无异议并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通知考生,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3年6月29日-30日9:00-17:00到各驻汴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签订诚信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但进行了报名的,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加分政策

  加分按照《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开政联〔2022〕3号)执行。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二)面试

  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均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主管局委、招聘单位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加分

  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按军人加分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要求在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

  2.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3.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

  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

  3.考察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九、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2.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相关规定执行。

  3.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rsj.kaife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网站信息。凡各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本次招聘工作由开封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7.本招聘公告由开封市直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随军家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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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标题:2023年河南开封市直事业单位定向驻汴部队随军家属公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44564.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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