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 导语】《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昨天(11月10日)正式印发,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义务教育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
此次改革以坚持育人为本、坚持普职并重、坚持公平公正、坚持全科开考、坚持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以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探索和规范自主招生、加强考试招生管理、推进考试命题改革为主要任务。改革后,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美术、音乐12门科目均将被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范围,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过早过度偏科,确保达到初中教育的基本质量要求。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录取中也将占有更重要的地位。《意见》明确,高中学校将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中考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作为门槛,“省一级学校”和经省教育厅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普通高中学校实验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总等级达到A等或B等级的考生。
据悉,此次改革也是我省首次支持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探索建立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制度。试点普通高中“省一级学校”以自主招生方式,根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结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具有体育、艺术等学科特长以及具有创新潜质的学生,推动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要求。
2018海南省中考改革 坚持全科开考重视综合素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