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此次培训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
二、继续教育学分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每年取得的学分不少于60学分,公需科目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进行。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将作为参加会计资格考试、职称评审、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等人才选拔、培养、表彰的必要条件。
三、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
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会计职业道德与诚信体系建设、会计法律法规制度、新时代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新中国会计发展沿革、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制度、非营利组织及基金类会计制度、农村会计制度、管理会计理论与应用、内部控制理论与应用、财务管理理论与应用、税收法律法规制度与实务应用、会计数据标准应用、数字技术在会计与财务工作中的应用、可持续信息披露研究动态、审计基础知识、金融基础知识、财政金融法律法规、公司治理法律法规、会计与财务前沿问题、财税体制改革热点问题。
(二)继续教育形式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网络培训、面授培训及其他形式。
1.网络培训。会计人员参加网络培训,登录山东财经大学山财培训网(东营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管理平台,网址:http://dongying.training.sdufe.edu.cn/)进行学习,学习结束并考试合格后,视为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会计人员在培训过程中遇到学习问题,可致电15605469055徐老师进行咨询。
2.面授培训。中央驻鲁单位、县级(含)以上财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可组织会计人员进行面授培训。财政部门以外的单位组织面授培训的,培训前应将培训通知、课程安排、培训师资等材料于开班前5个工作日前向财政部门备案,经审核后开展培训。会计人员涉及单一行政区域的,向该行政区域财政部门进行备案;会计人员跨行政区域的,向上一级财政部门进行备案。未提前备案组织的面授培训,不予确认学分。
3.视同继续教育。参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