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新一轮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产品目录分组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相关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卫〔2016〕75号,以下简称“药品交易暂行办法”)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的通知》(粤卫办函〔2016〕386号)规定,按照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要求和工作部署,我中心已完成新一轮交易产品目录分组工作,现将分组结果予以公示,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组原则
(一)基本药物不分层次,非基本药物医保目录药品分为四个层次;
(二)交易品种按层次、剂型和含量规格分组。其中基本药物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广东省基本药物增补品种目录列明的剂型和含量规格分组。剂型、含量规格依据药品注册批件(含再注册批件、补充注册批件)、药品质量标准、说明书(须按要求加盖骑缝章)判定;
(三)同一层次内同一通用名、剂型及规格的药品同组竞价。
二、公示时间
2016年11月7日-13日。
注:周六、日正常受理业务,办理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查看方式
通过CA证书登录系统,进入“药品管理-产品管理-目录分组”可进行查看产品目录分组情况。
四、申投诉递交
如企业对分组结果有异议的,请按申投诉模板进行填写,由企业被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于公示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3日下午17:00时前将相关申投诉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五、补交材料
(一)请申报专利药或过期专利药的相关企业(名单详见附件2),按照模板文本(附件3)提供书;
(二)请申报第三层次出口药的相关企业,按照附件4填写。
请被授权人于公示截止时间前将上述相关材料递交至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逾期递交或不递交,将影响下一步公布的目录分组结果。
六、联系方式
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华侨新村光明路28号3A楼;
联系电话:4000-16-9191;
在线客服。
附件 :
1.申投诉(模板);
2.需补充材料企业产品名单;
3.过期专利关系书(模板);
4.出口药出口金额确认书(模板)。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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