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录取分数线|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副标题: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

时间:2023-11-28 12:09: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我校决定2017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 “筑梦计划”。
  一、申请范围、条件、专业与计划
  1.申请范围: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理科或文理不分科的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申请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招生专业:
  “筑梦计划”招生专业于深造机会和国家交流奖学金资助机会较多的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和经济与贸易学院)中选择设置,详见附件1。
  4.招生计划: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我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我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6月下旬我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二、招生流程
  1.报名:
  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提供实名推荐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报名表上签名)。
  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08:00—4月29日12:00,登陆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志愿并提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7年5月4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者视为放弃报考。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所有户口本复印件包含其所在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所在页);
  4)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无业者由户籍所在地开具无业证明,加盖户籍所在地管理部门公章;
  5)中学教务部门单独提供的高中三年成绩证明和年级排名(含高一上学期期末、高一下学期期末、高二上学期期末、高二下学期期末、高三上学期期末共5次考试缺一不可,如有特殊情况须所在中学出具相关情况说明),加盖中学公章。
  以上寄(送)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已报考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且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均可提出申请转为“筑梦计划”(自主招生计划与 “筑梦计划”不得兼报,申请后即视为放弃自主招生报名资格)。转报考生除需提供“筑梦计划”要求材料外,还需提供一份书面转报申请。已邮寄过的相关材料无需重复邮寄,材料不齐全者请与转报申请一并补寄。
  2.资格审核: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同时由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7年5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www.scut.edu.cn/admissio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广东华南理工大学2017年高校专项“筑梦计划”招生简章.doc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Fp0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