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师# 导语】2020年西藏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通知已公布,下面©文档大全网将证书发放通知内容整理如下,供大家参考,考生可据需求自行选择领取方式。更多房地产估价师考试的资讯,我们会持续更新,敬请关注。
关于发放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等5项考试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西藏考区2020年度房地产估价师等5项考试职业资格证书已开始发放。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月23日至3月23日(工作日上午09:30-13:00,下午15:30-18:00)期间选择以下方式之一领取证书。
方式一.现场领取。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现场领取。
方式二.委托领取。如需委托他人代领,请填写《资格证书代领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委托书到现场领取。
方式三.邮寄领取。如需邮寄资格证书,请填写《资格考试证书邮寄服务申请书》并通过邮箱提交至xzrskszsgl@sina.com,经核实无误后及时办理邮寄业务。
现场领取地点:拉萨三级政务服务大厅(拉萨市城关区纳如路1号,三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后台30号窗口)
咨询电话:0891-66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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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为房地产估价师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未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人员,不得以房地产估价师的名义从事房地产估价业务。
2、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聘用单位送省级房地产管理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注册。准予注册的申请人,由建设部或其授权的部门核发《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
人事部和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对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的使用情况有检查、监督的责任。
3、凡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和不能按第十三条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注册。
4、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三年,有效期满前三个月,持《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者应当到原注册机关重新办理注册手续。
再次注册,应有受聘单位考核合格和知识更新、参加业务培训的证明。
5、凡脱离房地产估价师工作岗位连续时间二年以上者(含二年),注册管理机构将取消其注册。
6、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注册登记内容变更,须在变更前30日内向原注册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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