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家长:
在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教育局的领导下,我市2017年高中考试招生工作将全面落实阳光招生政策,进一步完善、优化招生网络信息服务系统,为广大考生创造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的教育招生考试环境。
今年我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将在完成统一网上报名和网上电子阅卷的基础上,在中考成绩公布后,采用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办法进行。
本《指导手册》将详细介绍我市今年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与规定、网上志愿填报和各阶段录取的时间安排。帮助考生正确填报高中志愿,详解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步骤,为考生升入理想的高中学校提供合理、科学的参考。
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2017年5月
第一部分 2017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政策及要求
一、呼市市区普通高中招生报名对象
1.具有市区户籍(2017年3月1日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和年龄在18周岁以下(1999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社会零散考生。
2.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人在市区初中学校具有正式学籍(2017年3月1日前转入),并在该校连续实际就读的初中结业生。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暂住证(居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3.呼和浩特土默特学校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可享受市区户籍待遇(非本市户籍的初中结业生不享受此待遇)。
4.高中学校在校学生(含休学生)不得报名。
二、招生政策及要求
1.2017年中考继续按照统一命题、统一施考、统一网上阅卷、网上填报志愿和实时动态录取的方式进行。
2.市教育局依据中考报名人数及职普比例制定《2017—2018学年度市区中学招生计划》,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hhkszx.cn)”公布。
3.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七科五考+结业考试+体质测试”升学考试制度,其中,结业考试为初二年级生物、地理综合考试。
4.中考体质测试采取“必测+选测”的形式进行。必测项目为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及立定跳远。选测项目为一分钟跳绳(男、女)。
5.初中考查科目均由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以等第形式呈现,分为A(合格)、B(不合格)。全部合格后方可结业,并作为高中录取准入条件。
初中考查科目确定为: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即为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生物实验操作在初二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其余科目在初三年级下学期组织考查。
6.考生综合素质的评价结果要作为普通高中录取的必要条件,即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B(良好)级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必须在C(合格)级以上。
7.2017年中考继续实行加授蒙古语文按比例加分政策,即在民族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的加授蒙古语文(乙类)初中结业生,报考普通高中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20%折合后计入总分,并按考生报考志愿统一录取;报考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旗县加授蒙古语文学生报考当地高中或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把蒙古语文(乙类)考试成绩按30%折合计入总分。
8.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设立的自治民族实验班,可在五个农业旗县范围内自主招收自治民族优秀考生。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举办的“蒙授班”和“宏志班”按政策可以在全区范围招生,其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录取在市属旗县参加统一中考的考生、未参加我市中考和市区最低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9.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按照网上统一录取与自主招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招学生中考成绩须达到当地中考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线。
10.市区农村公办普通高中如在统一网上实时动态录取时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下一录取批次进行单独划线补录,最低录取控制线不得低于各区教育局审批划定的农村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
11.农业旗县(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教育(科)局在全市统一安排下,制定本地区高中招生方案,完成2017年本地区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农业旗县各普通高中不得录取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考生。
12.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继续执行“分招”政策。2017年,呼和浩特市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六中学、第十四中学、第十八中学、土默特中学、呼和浩特铁路第一中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招生计划的50%对市区各初中学校实行“分招”。2017年的“分招”工作按照《进一步做好将示范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学校工作实施方案》(呼教发〔2014〕20号)的安排,2014年入学(2017年参加中考)的初中结业生确认“分招”资格,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市四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非本市户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籍户口本、暂住证、务工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劳动部门认定的劳动合同、灵活就业人员由暂住地居委会出具灵活就业证明、个体户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正式学籍并在同一所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公办初中学生为按学区对口入学或派位入学。
(3)综合素质评价在B级以上。
择校生和社会零散生不享受分招资格。“分招”名额分配及名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另文公布。
13.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结业生可在中考网上报名后,到本人报考志愿学校登记,并由志愿学校进行专业测试后确定其资格。各公办普通高中须将报考本校的特长生合格名单,于2017年5月20日前统一报送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体育、艺术特长生要按比例单独划线录取,具体划线办法:艺术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70%。公办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占比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6%。
第二部分 市区高中录取照顾条件
1.烈士子女、公安革命烈士子女可加20分录取,驻守边疆沙漠地区的现役军人子女可加20分录取。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10分录取。
(1)少数民族考生(包括《呼和浩特市民族教育条例》中规定的民族学校任教的汉族教师子女)。
(2)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不包括其他眷属)。
(3)因公牺牲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包括公安民警)子女。
(4)现役军人子女。
3.从事环卫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的职工子女可加4分录取。
4.如考生符合上述多项照顾条件,自治民族(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考生可累计加分录取,但不得超过15分(不包含第1条);其他民族考生只享受照顾分值中的一项进行加分录取。
5.凡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必须缴验相关的证件及证明材料,逾期补交无效(2017年4月8日—4月15日)。
6.享受加分录取条件的考生名单,经审验确认后,在网上予以公示。
第三部 网上志愿填报和动态录取方案
2017年市区各普通高中学校网上志愿填报、实时录取工作,将在7月3日网上公布中考成绩和市区普通高中统一录取最低控制线后进行,考生可根据自己的成绩选择和填报志愿。
市区普通高中录取工作按照时间顺序具体分为以下时段:
一、体育、艺术特长生网上填报志愿与录取
时间:2017年7月5日8:00—18:00
(一)参加普通高中志愿学校专业测试后确定合格,并达到特长生最低录取分数线(艺术、体育类分别为市区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的80%和70%)的考生,均可参加本次特长生网上志愿填报。考生及家长应按照网上相关公告和步骤提示准确完成操作程序。
届时,将严格依据网上公布的各高中学校特长生招生计划,按照各专业合格考生中考升学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二)市区体艺特长生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7月7日。
(三)被录取的体艺特长生不得参加普通高中统招、分招及职业学校秋季招生。
二、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17年7月8日8:00—10日18:00
(一)参加录取学校为市四区所有普通高中学校(包括民族高中学校和民办高中学校)。考生及家长可参照网上公布的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招生计划和考生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填报志愿,并可进行志愿修改。
(二)第一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期间将按批次、按分数段对考生填报志愿实施分组管理。即按由高到低若干个分数段进行分组,考生根据中考升学成绩确定本人所处分数段;并按照填报志愿各分数段的截止时间,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本人高中志愿填报。
(三)已完成登录和志愿填报的考生在规定时段内可以根据本人中考成绩和网上各高中志愿学校动态排名情况,修改所报志愿,但不得删除网报志愿信息。
(四)本次网报志愿与动态录取具体分段安排如下:
提示1:请考生务必于7月8日18:00前完成首次统招志愿填报,如考生未能按时完成操作,将视为考生放弃本次网报志愿。
提示2:土默特中学加授蒙语班,只允许自治民族加授蒙语考生填报。
(五)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7月11日。
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17年7月12日8:00——14日18:00
(一)未被第一次统招录取并具有分招资格的考生,对照网上公布的市区8所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到市区初中学校的分招名额,根据网上实时动态排名及本人实际情况,填报分招志愿,并可进行志愿修改。
(二)分招最低录取线为市区统一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已被第一次网上统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网上分招志愿填报与实时录取。
(四)分招网上志愿填报与动态录取具体分段安排如下:
提示1:请考生务必于7月12日18:00前完成首次分招志愿填报,如考生未能按时完成操作,将视为考生放弃本次网报志愿。
提示2:自治民族考生可在市区八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分招志愿;非自治民族考生只能在除呼市土中之外的七所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分招志愿。
(五)市区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分招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7月15日。
(六)未被第一次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
(七)已被第一次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第二次统招录取。
四、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时间:2017年7月16日8:00——17日18:00
(一)参加录取学校:所有在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实时动态录取中未完成本校统招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和经市教育局审批增补计划的市区普通高中学校。
(二)第二次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填报志愿操作程序与第一次统招操作程序相同。
(三)已被第一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和分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第二次统招网上填报志愿与实时录取。
(四)第二次市区普通高中统招网上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7月18日。
五、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
完成时间:2017年7月31日前
市区农村普通高中补录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8月1日。
六、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网上录取办法
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学校情况介绍、有关网上录取规则及相关要求将提前在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已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市内各中等职业学校的录取。
网上录取时间:2017年8月15日8:00——18:00
录取结果公布、查询时间:2017年8月16日。
第四部分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网页浏览器地址栏内准确输入市区高中网上志愿填报网址:https://zk.hhkszx.cn/zkzyhh进入“2017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网上志愿填报”页面。
【第二步】在“考生号”和“个人密码”后面的栏目内,准确填写考生本人网上报名照相确认后获得的“考生号”和自己设定的“个人密码”,确认无误后,点击“登录”功能钮。
如考生输入考生号或密码不正确,或因本人不具有填报志愿资格,将弹出相应提示信息。
【第三步】相关查询操作
1、如考生符合网上志愿填报条件,则正常进入“2017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网上志愿填报”页面。考生可进行招生学校和招生计划查询。
2、点击“考生个人信息”功能菜单,考生可查询个人报名信息。
3、点击“修改个人密码”功能钮,考生可根据自己情况决定是否修改原密码。如果修改,请牢记新密码,并妥善保存。
【第四步】考生志愿填报
1、点击“考生填报志愿”功能菜单,考生进行相应操作。待选择、确定好志愿学校后,点击“提交志愿”功能钮,弹出“志愿填报成功”提示框,点击“确定”功能钮,即显示当前志愿填报结果。
2、点击“考生修改志愿”功能菜单,考生可及时修改已报志愿,操作类同“考生填报志愿”。
3、点击“个人排名查询”功能菜单,考生可查看各招生学校当前已报人数统计情况。
【第五步】退出系统。点击“2017年呼和浩特市中考网上志愿填报”页面中右上角的“注销”功能钮,退出系统。
第五部分 相关提示
一、考生和家长在进行网上填报志愿时,一定要及时查看呼市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发布的最新规定、公告及网上答疑。
二、考生和家长一定要核实、牢记自己网报志愿的结束时间,及时在规定时段内完成所报志愿的修改和确认。
三、考生应在家长或老师指导下完成高中志愿填报,切勿委托他人和中介机构填报或代替他人填报。未经本人和家长允许,任何机构或他人不得代*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网上填报志愿时间结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自己填报的志愿。
四、考生号和个人密码是考生填报和修改志愿、查询录取结果的凭证,考生和家长必须慎重留存和保管。如忘记考生号,可使用本人身份证号在操作界面上查询;如忘记个人密码,应及时凭本人身份证到所属区招考中心查询。
五、网上填报志愿实时动态录取期间,计划招生学校的报名人数将不断在网上变化、更新,考生和家长应及时对本人所报志愿进行确认或修改。
六、考生和家长在网上填报志愿和动态录取期间,如遇政策规定或技术操作等方面的疑难问题,可与市招考中心以下科室联系、咨询:中招科3390487;信息科3390552;监察科3390484。
七、有关五年制高职(3+2)报名事宜和安排,请考生和家长及时登陆“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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