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英国移民有哪些种类?
家庭移民:
1、亲属/家族团聚 UK Ancestry:亲属/家庭移民是指通过一定的家庭关系成为一个英国的居民。
2、婚姻移民 Spouses and Partners:结婚移民,就是靠申请人的伴侣是本国国籍,而获得的移民资格。
职业/技术移民
1、工作许可 Work Permit:按英国法律规定,非欧盟国家公民到英国工作必须取得工作许可(Work Permit)。
2、高技术移民 Highly Skilled Migrant Programme (HSMP):英国在2003年1月28日宣布开始试行“高级技术人才移民政策”Highly Skilled Migrant Programme (HSMP),允许有特殊技能和工作经验的个人到英国去工作,或者是自雇。
投资移民:
1、开办企业(自雇)移民 Establishing in business (self-employment):是指在英国投资20万英镑以上,能全日制工作,并能雇佣2个英国或欧盟雇员。
2、投资移民 Investors:投资移民是指具有一定资产,并且符合其他一些限制性条件的投资者将资金投资到目标国政府批准的投资基金或合适的商业项目的一种行为。
2.移民英国如何取得国籍
1.根据出生地法(属地主义)原则:在英国出生,而父母任何一方在出生时为英国公民或已在英国定居。
2.根据血统法(属人主义)原则:父母其中一方是凭借世系以外的资格(例如出生、领养、登记或归化)成为英国公民,在海外出生者。
3.归化:
一如果已经和英国公民结婚,申请人必须:
①在英国拥有无限期居留资格(或〔就此目的而言〕的同等资格,例如居留权、欧洲联盟成员国的公民、爱尔兰公民等等);
②已经在英国合法居住满三年;
③表现出对英国生活的充分认识,例如通过英国生活考试或参加英语和公民身份合并课程。上述考试或课程的证明必须在申请归化时提交。对于65岁以上的申请人,通常可以豁免语言要求,60至65岁的申请人也可能会获得豁免;
④英语、威尔士语或苏格兰盖尔语水平达标。通过英国生活考试的人都被认为英语能力足够。
二如果没有和英国公民结婚,条件则为:
①在英国合法居留五年;
②拥有无限期居留权或同等资格12个月或以上;
③申请人必须有意在英国继续居留,或在海外替联合王国政府、英国公司或团体工作;
④跟与英国公民结婚的申请人相同的语言和生活知识水平。
所有归化的申请人必须品格良好。
4.登记
登记是取得英国公民身份的一种较简单的方法,但只有部分人符合资格。
英国公民以外的英国国民,如果拥有无限期居留或居留权资格,则可在英国居住满5年后按《英国国籍法案》第四部规定登记。以下人士因政策或法规,也有登记为英国公民之权:
①取得英国公民身份或无限期居留资格人士在英国所生的子女
②在英国出生且居住至10岁的儿童
③父亲一方有英国公民身份,但父母没有结婚的儿童
④没有其他国籍的英国海外公民、英国国民(海外)、英籍人士及受英国保护人士
⑤部分来自香港的英国国民中,符合《1996年香港(军人妻子及遗孀)法案》或《1997年英国国籍(香港)法案》规定者
⑥生于英国或经归化的女性于1961年至1982年期间在英国国外所生的子女(包括已成年者)
⑦某些凭世系的公民在英国国外出生的子女
⑧某些在英国出生的无国籍儿童
⑨2002年5月21日以后取得英国海外领土公民身份的人士(与塞浦路斯英属基地区有关联人士除外)
⑩英国公民在国外所领养的18岁以下儿童
⑾曾放弃英国公民身份,已不再是英国公民的人士
5.领养
英国公民领养的儿童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会自动取得公民身份:
①领养令是由英国、海峡群岛、马恩岛或福克兰群岛的法院在1983年1月1日或以后发出的;或
②该项是符合1993年《海牙公约》中关于跨国领养的协定领养,并在2003年6月1日或以后生效,领养者在当日已经在英国惯常居住。
无论哪种情况,至少一名养父母必须在领养当日是英国公民。
在其他情况下,受养儿童登记成英国公民的申请必须在其十八岁之前作出。如果负责的大臣接纳有关领养是真实的,及如果获领养儿童为领养者亲生,则将有英国公民身份的话,申请一般都会通过。通常领养必须在一“指定国家”的法律下进行才可以在英国获得承认,而大部分已发展国家及另外一些国家都已经是“指定”的国家。这拥有外国永久居留权的英国公民,为当地所收养子女取得英国公民身份的一般方法。
如果领养令被废除或宣告无效,被领养者已依据该领养而取得的英国公民身份并不会丧失。
被非英国籍人士领养的英国儿童,即使因为领养而取得新的国籍,也不会丧失英国国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