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继续教育考试答案-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副标题: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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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重庆人事考试中心获悉,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已公布,7月23日-8月1日报名,10月13日-14日考试,具体详情如下: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32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社办〔2018〕10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7月23日—8月1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10月13日9:00—11: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14:00—16:30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10月14日9:00—11:30药事管理与法规

  14:00—16:30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三、报考条件

  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2.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五年。

  3.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三年。

  4.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一年。

  5.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㈡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1.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2.取得药学或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工作满15年。

  ㈢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成绩在规定的年限内全部科目合格后,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时,按照考务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要求,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须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本人工作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等证明。

  ㈣有关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执行,详见附件。

  四、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名称、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26.执业药师

04.考全科

01.

药学4科

1.药事管理与法规

2.药学专业知识(一)

3.药学专业知识(二)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02.

药学4科

1.药事管理与法规

5.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6.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02.免2科

01.

药学2科

1.药事管理与法规

4.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02.

药学2科

1.药事管理与法规

7.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网上报名”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㈠考生网上注册。报考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登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国家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1.注册。点击【注册】,按照提示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姓名、有效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及国籍地区等相关信息(已注册过账号的报考人员可直接登录系统)。

  请报考人员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老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处理并上传照片。考生在上传照片前,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处理工具”对自己将要上传的相片进行预先审核处理,只有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考生上传照片成功后方可被审核。

  上传的照片将用于各项执(职)业资格考试的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新注册的考生请提供白底证件照,已注册考生可延用原来的照片。

  ㈡报考信息提交。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选择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和重庆市作为参考地。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按属地化进行管理,重庆考区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在重庆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名。

  1.签订报名书。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人员书才能提交个人信息,不符合报名条件不得报名。弄虚作假或未按照报名流程操作,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填报报考信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考务文件及报考须知,如实、准确无误的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选择参加考试的级别、专业、科目等报考信息;

  3.提交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输入验证码并点击【保存】,校验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认】按钮完成报考信息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我市不设考前现场资格审核点,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且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在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违纪舞弊行为,将按国家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凡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尚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23-88152249、86868815、86868821,报考人员在报名过程中如遇计算机网络技术操作问题请电话咨询:023-86868837、86868838。

  ㈢报名信息确认和报名表打印。考生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后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下 载打印《2018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表》,考生核对信息无误后自行留存。如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请中止报名操作。

  ㈣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确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7月23日─8月3日)登录报名系统,根据页面有关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收费标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考务费为每人每科61元。新考生考试成绩档案管理费20元/人。

  注意:缴费程序按系统中“网上支付说明”提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参考。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报名系统将对所有报考人员自动收取档案管理费20元/人。报名结束后系统将会自动甄别新考生、老考生,并在打印准考证期间,退回老考生“档案管理费20元/人”至缴费账号,请相关考生注意查收。

  新考生是指2018年首次报考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老考生是指2016年、2017年参加过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填报信息时,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

  需开具考试报名考务费收据的报考人员,请自行打印《考试报名表》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于报名结束后90天内到我中心现场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㈤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6日至10月12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点击“打印准考证”或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cqhrss.gov.cn)点击主页上“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考试当天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在规定时间内不打印本人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㈥成绩查询。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请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查询考试成绩。实行网上报名后,不再另发考试成绩通知单,请考生自行上网打印。

  ㈦考后资格复审。根据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审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考[2016]30号)要求,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原则上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发布成绩后的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对全部考试成绩达到该科目试卷总分60%及以上的考生进行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㈧证书办理。考后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可登陆重庆人事考试网(http://www.cqhrss.gov.cn/u/kszx)点击“通知公告”栏目,查看领取证书通知,考生凭有效身份证领取(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办理证书(并取得相应证书)的,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六、考场设置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七、教材征订

  2018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201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第七版)。

  根据考试大纲的有关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别发布了《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6年第1号)、《关于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7年第1号)和《关于2018年调整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大纲部分内容的通告》(2018年第1号),对2015年版考试大纲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了调整。请考生按照2015年版考试大纲要求,结合2016年第1号、2017年第1号和2018年第1号通告,进行应试准备。

  教材的征订和发行工作由重庆市执业药师协会负责。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大坪长江二路81号,西南兵器工业公司大楼1号楼303-308室(万有康年大酒店右侧斜坡上行后右转前行30米),联系人:谢老师、邓老师,联系电话:023-68810534。

  八、其他有关事项

  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药事管理与法规和综合知识与技能(药学、中药学)4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一)、专业知识(二)和综合知识与技能均按二个科目进行管理。考试各科目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按要求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

  ㈡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成绩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㈢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及电子记事本,移动电话(手机)等通讯设备,已带入考场座位的要切断电源,并与考试相关资料及其他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的位置,不得带至座位。

  ㈣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考生在打印准考证后,应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误考。

  ㈤考生应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轻者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严重者取消全部科目考试成绩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全部考生的答题信息使用“雷同指标监测”技术进行甄别,抄袭他人答案或允许他人抄袭自己答案、违规使用通讯器材接收场外信息等违纪违规行为会导致试卷雷同,被甄别为雷同试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应试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doc

  2018年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须知

  特别提醒:应试人员应诚信参考,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考实行属地化管理,重庆考区只接受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在重庆的报考人员报考(现工作单位或身份证地址需在重庆)。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时,应准确提供个人身份信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通信地址),以便于接收考后资格复审通知;老考生如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在注册信息中修改。如考生信息提供有误或未及时更新信息造成不能正常接收相关考试资讯影响考试成绩的,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考前考试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考资格信息不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提交报考信息前应确定本人已符合报考条件(只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才可提交信息),报考人员签订诚信书后,即认可所填报的报考信息真实且符合报考条件。对报考资格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携带相关证件到我中心现场咨询,或致电88152249、86868821、86868815咨询,对报名程序或系统操作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可致电86868837、86868838咨询。

  三、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报名条件中“相关专业”按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专业参考目录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1号)(详见考务通知附件)执行;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工作年限。

  四、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的考生须通过考后现场资格审查,方可办理资格证书。在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中如发现考生考试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其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理。执业药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全科类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下面以2018年考试为例:

  1.如果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年份早于或等于2017年,且在成绩有效期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符合发证条件。

  2.如果考生2018年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2017年及以前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保留2018年考试合格科目的成绩。

  考后现场资格复审具体事项按照“重庆人事考试网”发布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提交复审材料,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审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当前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请广大考生密切留意网站通知或关注“重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接收考试有关信息。

  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环节,提交虚假或无效的资历、学历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成绩,不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上一年度不符合报考条件且已通过部分考试科目的考生,今年报考时,应选择重新报考全部科目;如今年仍不符合报考条件,请勿报考。

  五、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并根据所在考点交通状况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以免因自驾车过多引起交通拥堵和停车困难而耽误考试。

  六、考生入场时,应携带好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赴考,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有效期的考生须持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须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当地派出所或户籍中心印章),护照、临时身份证可视同身份证。使用驾驶证、社保卡、户口本等其他证件一律不得入场。

  七、各科目考试均采用闭卷形式。考试开始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12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场。考生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八、考试前后务必保管好身份证、手机、钱包等个人财物(监考人员不承担保管考生财物的责任),以免因遗失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考生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特别提醒:考生应按要求填写(涂)准考证号及试卷代码,如错填或漏填,该科目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九、考试期间,我中心将联合市公安局、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严厉打击利用无线设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对于违纪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采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答卷的认定,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考生如有违纪行为,我中心将在重庆市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请违纪考生在成绩公布前上网查询。

  十、考试结束后注意事项。考试结束铃响后,所有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反扣在桌面上。待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由监考人员全部收齐、清点无误后,考生才能离开考场。严禁考生将试卷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2018年重庆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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