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5月2日至 1999年5月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县直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配偶为平泉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要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婚姻证明、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的,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明。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县直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按岗位限定专业和性别。
2、乡镇综合类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定向四项目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②2016年服务期满和续聘、续任的在承德市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字〔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2016年度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如下条件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18至35周岁(1982年5月2日至 1999年5月3日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县直和乡镇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配偶为平泉县户籍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但需要出具相关婚姻情况证明;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凡涉及到年龄、户口、婚姻证明、工作时间以及学历等需要进一步确定时间的,具体时间计算日期截止到2017年5月2日。
应届毕业生按照岗位信息表所限定的条件,可以报考,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的,须有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明。
具体条件:所有报考人员除具有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县直综合类
本科及以上学历,按岗位限定专业和性别。
2、乡镇综合类
①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定向四项目人员要求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②2016年服务期满和续聘、续任的在承德市服务的“四项目人员”可报考“定向四项目人员”岗位。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个考生限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名网址:http://rsj.pingquan.gov.cn/(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3.报名和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5月9日8:30至5月13日17:30分。
缴费时间:2017年5月9日8:30至5月14日17:30分。
4.网络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需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履行《诚信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注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密码可修改,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报名须知》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通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信息将不能再修改,进入缴费程序。缴费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支付,报名考务费100元。缴费完成后请重新登录报名系统,确认缴费是否成功,如系统显示缴费不成功,请及时与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6)考生务必牢记公告和网上公布的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面试时间、复核政审时间、体检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核定开考比例
按照公开招聘工作相关政策,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额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可在2017年5月16日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于报考了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改报到其他岗位的,报名费将在30个工作日内,统一返还到之前个人缴费账号。
(四)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完成报名后,需于2017年5月22日8:30至2017年5月27日8:30分前登录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进行。
1、笔试。题本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有偿提供,具体操作严格按笔试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采取闭卷的方式。
①笔试时间:2017年5月27日,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安排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②笔试内容:
县直综合类和乡镇综合类: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总分200分。
卫生专业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教育专业类:教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待评卷结束后在网上即时公布,请考生关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分别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地点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请关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以网上发布公告确定的时间为准。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为平泉户籍,因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将户口迁出现未迁回的,需提供户口迁出前户口本,或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因升学户口迁出证明;户籍是外地但配偶为平泉县户籍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经审查网上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或与应聘条件不符的考生,取消其应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2、面试。考官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异地选调,面试过程全程录像,所有环节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具体操作按面试相关规定及要求进行。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①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安排、考试地点和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②面试内容:
县直综合类和乡镇综合类: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知识素质和行政办公能力。
卫生专业类:采取实践技能考试方式进行,实践技能考试内容包括现场知识答辩和实践技能操作能力测评两部分,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岗位操作技能等水平和能力,分专业命题,考试范围参照国家执业资格考试相关内容。
教育专业类:采取说课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
③公布成绩:面试结束汇总后即时公布。面试结束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面试总体情况决定是否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3、成绩合成:
县直和乡镇考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公共基础知识成绩)÷2×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教育和卫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
(六)体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5]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司、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考生或主动放弃体检的考生,取消其招聘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考核政审。体检合格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有无违法违纪和联系*等邪教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考核政审合格人员作为拟招聘人选在平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有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填写《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个人档案、体检表、考核政审材料、单位同意聘用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按程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备案。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复核政审、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对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请考生在进行网上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复核政审或体检的,后果自负。
(三)本公告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平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四)咨询电话:0314-6061191。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另请广大考生预留电话招聘期间保持时刻畅通,方便联系,否则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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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泉县卫生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2017河北承德市平泉县事业单位医疗岗招聘公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