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高新区卫生系统招聘-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副标题: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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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全市行政机关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年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选调岗位、人数与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年龄和工作时间(工龄)截止时间为网上注册报名时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四)具有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单位所在地有服务年限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六)尚在试用期(见习期)内的;


(七)近三年在原单位年度考核有不合格(不称职)情况的;


(八)其他不宜参加的情形。


三、方法和程序


主要按网上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方法


1、网上注册报名


时间:2017年4月26日9:00-5月3日17:00


网址: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请报考者登录宁波人才网“考试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调所设条件选择部门(单位)及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上传照片


报考者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3、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4日—9日


按公布的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审核,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职位计划取消的,通知报考该职位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资格初审结果查询


时间:2017年5月10日9:00-11日17: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考试报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5、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资格复审地点: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创新孵化大楼(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三楼会议室;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请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学历(学位)证书。在港澳台、国外就读的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


(2)身份证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3)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提供单位证明或聘用合同等);


(4)现为行政(含参公)、事业身份证明材料;


(5)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称职)的证明材料;


(6)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7)其它证明材料。


经资格复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2:1的,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资格复审通过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同时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


6、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5月23日9:00-26日17:0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评委评分时,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平均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从高分到低分按各选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对象。


(三)体检


体检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工作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对象需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提供的,视作自动放弃体检。


(四)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拟录用人选报经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后,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五)录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岗位拟录用人员原系行政(参公)身份的按参公身份科员调入,原系事业身份的按事业九级职员调入;社会事务管理局卫生财务管理岗位按事业身份九级职员调入;贵驷卫生服务中心岗位拟录用人员按事业身份调入,视岗位设置情况聘用。


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网站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二)选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录用资格。


(三)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


(四)监督机构: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纪检组,监督电话0574-89288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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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卫生系统事业单位选调岗位表

2017浙江宁波国家高新区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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