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官网,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三十)

副标题: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三十)

时间:2021-08-02 10:5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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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录用公务员公示公告(三十)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文档大全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本次公务员公示公告的具体事宜,希望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如有相关疑问,请关注®文档大全网公务员考试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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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的公告(三十)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考生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拟录用人员名单(共1人)点击查看

  二、受理方式和时间

  公示期间如对上述人员有异议,请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反映,受理电话:0471-12370

  公示时间: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5日

  【公示】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有关部门归口上报拟录用人员名单,由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录用】

  省、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发《录用通知书》。考生一经录用,必须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并报到上班。报到时,新录用公务员的身份证、准考证、录用通知书所载照片必须和本人一致。新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行政、工资、户籍迁移、档案转接等有关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

  本次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入上级机关或报考上级机关公务员。另外,职位表中有具体服务期限和处所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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