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街道劳动监察协管队伍,推进街道劳监协管工作,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劳监中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街劳监中队协管员,一人。
二、招聘范围及较适合对象
(一)广州户籍,粤语、普通话流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任劳任怨、职业道德良好,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身体健康,45周岁以下,性格开朗,沟通能力和责任心强。
(三)高中(含中专、职中、中技)以上文化、熟练操作电脑。
(四)同等条件下,冲口街辖内复退军人、困难就业人员、随军家属、有法律和政务从业经验,能适应突发工作加班者,优先录用。
四、岗位薪酬及待遇:按《荔湾区街道管理和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规定执行,全年收入约4.3万元(含社保、公积金、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2016年10月13日至20日,在辖内各社区内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1日的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过时不候。
3、报名地点:荔湾区芳村大道东88号三楼306室,
联系电话:81580016,联系人:赵小姐。
4、报名要求: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1张,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核对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保证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笔试、面试满分100分)
应聘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即行当场考查电脑操作,符合条件的,另行电话通知具体笔试(考查岗位知识,不足5人,再行公告招聘)时间。笔试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前2名进入组织考查。
六、体检
根据考查结果,确定体检对象,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组织考查人选顺序递补体检,人选不足再行招聘。
七、录用
体检合格者,送区人社局劳监部门审核并接受岗前专项业务培训,领取上岗证,考核合格者签订试用期2个月的二年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依照街“一队伍三中心” 相关文件精神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