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2016浙江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副标题:2016浙江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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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名。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


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丽水市市政设施管理处、丽水市园林管理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丽水市白蚁防治站、丽水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站是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丽水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是承担行政职能类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岗位聘用制。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详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28日以后出生);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6年9月28日,“工作经验”需提供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或社保缴费记录等其它有效证明为准,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专栏);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sjs.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9月28日至9月3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教处327室(丽水市莲都区城东路99号)


咨询电话:0578-2106258(傅老师)


报名方法:报考人员从公告发布网站下载并填妥《报名表》(详见附件1),并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有企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要是指国资运营机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以及当地综合人事管理部门(当地党委组织或政府人力社保部门)同意(具体格式详见附件2)。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


(三)考试


考试均采用百分制。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专业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


1.笔试。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达到招聘计划数的6倍及以上进入笔试。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6倍的,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是否取消,如取消招聘,相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岗位要求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综合文秘、财务管理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其他岗位按招聘计划数1:6比例(不足此比例的,按实际人数)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


综合文秘、财务管理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专业面试的形式。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综合文秘、财务管理岗位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比例计算总成绩。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


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由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lsjs.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


本公告由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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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及同意报考证明书


2016年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数量


2016浙江丽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8人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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