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选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三门县范围内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在县级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工作须满三年;在乡镇(街道)工作须满五年;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5.具备拟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期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4.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其他不宜报考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0月30日
2.报名方式:报名可由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报考人员如实填写《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提供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身份证、学历证书等有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委办公室1205室报名。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后,选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比例须达到1:3,报名合格人数不足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由县委办公室自行组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2.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选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最后一名同分者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相等,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经研究决定,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县委办公室实施。
(五)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由县委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员,并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人员交流手续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拟选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手续。
五、其他事项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选聘要求,服从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报考时提交的所有信息、材料应当准确、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填报,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中共三门县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职位表
2.三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三门县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