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语】广西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工作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8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岁;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4.符合岗位要求,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务(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5.报考招聘岗位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公开招聘职务的情形。
四、招聘步骤和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8年5月30日在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纪检监察网(www.gxjjw.gov.cn)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
(二)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信函邮寄报名)
现场报名期限: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至2018年6月7日(星期四),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快递报名期限: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至2018年6月7日(星期四)下午6:00时止(以我委工作人员签收时间为准)。
报名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号自治区纪委组织部604室
邮编:530021
咨询电话:0771-5568533
监督电话:0771-5586590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见附件2),须所在人事主管单位在“单位意见”栏上签署是否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如果没有单位则注明无单位;
(2)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国外学历学位须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报考有专业技术职称要求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各2份。
(4)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就业推荐表复印件2份、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复印件2份。提供学历、学位证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13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注意:报考者须对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和填报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应聘人员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三)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在收到报名材料的2个自然日内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电话通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不得再进行资料修改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在报名期内,可以再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6月9日为资格审查时间。
注意事项: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若发现同时报考2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招聘岗位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岗位被取消后,由招聘单位通知该岗位报考者,允许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岗位。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确因需要在当年补缺的,报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根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规定,报考条件为新闻、出版系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经自治区纪委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免笔试、面试环节。其他职位采用笔试、面试方式,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分数。
1.笔试
(1)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18年6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前一天发放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
(3)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笔试成绩。
2.面试
(1)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在45分及以上,并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但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笔试开考的职位除外),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2)个别职位因考生缺考或笔试成绩不达标,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确因需要聘用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方可进入面试程序,否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聘。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纪检监察网公布。
(3)面试前1天,招聘单位将现场对面试入围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者应按时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原件,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报考者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法进行,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考官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的规定组成。
注意事项: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面试成绩均达不到70分及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五)体检及考核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合格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
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个人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组成考核组对考核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在考核过程中,考核组需再次进行资格复审。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公示
对拟聘用的人选,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人才网、广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和入编手续。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批准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其聘用合同。
五、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自治区纪委监委机关、自治区纪委派驻机构、自治区党委巡视机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以及法律规定有关回避情形的,不得聘用。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形,应当回避。
(三)严肃公开招聘纪律。报考者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并遵守考试纪律。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工作纪律。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者、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相关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人员在本次录用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考试成绩无效。
3.报考规则参考公务员考录管理,报考人员出现《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组织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11〕134号)所附《中央机关公务员考试录用笔试考务操作规程(试行)》中关于手机使用违纪情形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报自治区人社厅备案;在评卷中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处理。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1.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xls
2. 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3.自治区纪委监委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2018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