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政府奖学金项目_美国政府支持的移民项目,你了解吗?

副标题:美国政府支持的移民项目,你了解吗?

时间:2024-07-29 07:57:0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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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移民# 导语】众所周知,移民美国的方式有很多种,其中亲属移民是中国人长期以来最依赖的方式。但如今,若还想通过此类方式拿绿卡,就没那么容易了。详细的内容就让®文档大全网来告诉大家,欢迎阅读!





  特朗普政府已痛下决心,改变这种“通过家庭关系拿绿卡”的局面,并在白宫宣布了以技能为基础(skill-based)的重大移民改革议案,将接纳移民的原则从亲属关系转变为投资移民。


  美国历史只有200多年,但却是典型的移民大国。在这并不算长的时间进程中,它之所以发展为世界第一强国,雄踞世界经济领头羊的位置,与来自世界各地的高技术人才移民贡献是分不开的。现在及未来,美国的发展仍然离不开这类人群。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不论“川普”如何对现有美国移民体系进行大刀阔斧地改革,但自出台的美国EB-1C政策至今仍十分稳定,此类移民申请人仍然美国欢迎。


  什么是美国EB-1C?


  美国企业高管移民即美国EB1-C(ManagersandExecutiveTransferees,简称EB1-C)职业移民,允许跨国公司将其在美国境外的高级管理人员派遣到美国的分支机构(或总部)继续从事高级管理工作。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国内的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EB1-C移民。


  EB-1C的优势就是安全,周期短,不需要投入大笔资金。此外,对申请人的英语能力,年龄,学历包括行业,都不限制。一步到位,全家可以一起获得移民局批复,拿到永久绿卡。


  EB-1C申请要求


  1)在过去的三年申请人至少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2)申请人必须是公司领导或有较高身份的、有决策权、相当于经理级的人,比如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部门经理如市场/财务/业务部经理等;或者具备特殊技能的专业人士。


  3)申请人不需要在公司占股或者占少量股份(低于30%);如果申请人是公司大股东或者控股股东,可以申请,但是审查会更严格。


  美国作为全世界经济、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一直以来都是中国高净值人士及家庭首选的移民国之一。根据移民美国的不同方式来划分,主要分为六大类:


  (1)通过亲属关系移民;


  (2)通过雇佣或职业关系移民;


  (3)出于人道主义原因移民,包括各种理由寻求庇护;


  (4)多样化乐透抽奖移民(不适用中国公民);


  (5)参军移民;


  (6)特别法案——大赦移民。


  其中第(2)雇佣或职业移民是指以雇佣为基准的职业移民(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共有五个优先类别:(EB-1,EB-2,EB-3,EB-4,EB-5)。EB-1第一优先包括三小类:EB-1A特殊人才(alienofextraordinaryability),EB-1B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outstandingresearcher),EB-1C跨国公司高管(Multinationalmanagerorexecutive)。第一优先的特点是不需要证明劳工短缺,移民配额充裕。


  EB1-C移民签证要求在美国的公司与在美境外的外国公司存在一种被认可的跨国公司合作关系。国内母公司或美国以外任何国家的企业体(公司、合伙或独资企业均可),和美国的一个企业体已有或将要建立的跨国企业关系,即可申请EB1-C移民。


  申请材料


  1、母公司文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总公司业务活动证明,过去3年的纳税证明,财务报告,总公司的产品、服务介绍、推广材料,网站,办公环境照片等。


  2、子公司文件:公司文件,营业证明,银行账单,办公租约,照片等。


  3、申请人的个人文件:身份材料,个人简历,学历证明,业绩荣誉证书等。


  4、母公司和子公司两者之间隶属关系的材料。


  移民局材料审核重点:


  海外母公司的规模结构、资金、人员、母公司是否有到美国设立分公司的需求;被派往海外子公司的雇员资历或者专业技能;为什么公司不容易或者不能在美国本土找到同样的人才来担任这个职位。对于您的申请个案,我们专业律师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列出清单。


  建议行业:IT/科技类、地产类、旅游类、餐饮类、贸易类。


  EB-1c对申请人的“经理能力”的要求如下:


  (1)管理公司内部某些组织、部门等;


  (2)管理并控制公司内部其它监督、管理或专业部门的工作;


  (3)有人事任免权力;


  (4)进行日常运营的决策工作。


  EB-1c对申请人的“管理能力”的要求如下:


  (1)指导内部组织或部门的管理工作;


  (2)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规划;


  (3)广泛参与决策工作;


  (4)只接受更高层的管理人员、董事会或股东的一般性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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