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送生# 导语】®文档大全网保送生考试频道从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了解到,2019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保送推优办法已公布,具体如下: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部分外国语中学推荐保送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8]7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属于全国17所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之一。我校将在以往公开、公正、平稳地做好保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成立由校级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高三年级组长及班主任组成的高三毕业工作小组,择优等额选拔推荐学生,确保保送生推荐工作严格规范、公正公平进行。
1.具有本校正式学籍的在读高三学生。
2.思想品德优秀,遵守校纪校规(以《上外附中违纪行为处罚条例总则》及《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为准)。
3.学业表现优秀,综合素质高、外语基础好。
(1)在学校保送推荐之时,学生必须参加并通过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相关学段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缺考或成绩不合格者不具备保送推优资格。
(2)高三学生根据学校统一组织的“高三文化测试”成绩排序,确定推荐资格。成绩构成如下: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外语120分(双语班非通用语种占60%,英语占40%)。
未参加高三文化测试者,不予补考。
(3)在保送推荐过程中,如遇到被推荐的学生总分排序相同,在构成竞争关系时,按照下列方法操作:
①在推荐外语类保送生时,如“高三文化测试”中语数外总分相同,则根据该测试中外语、语文、数学成绩的高低依次决定。外语成绩相同,优先推荐双语班学生。
②在校长推荐项目(含国内外)中,如语数外总分相同,则根据相关高校指定测试科目成绩的高低决定。
4.身体素质合格。
5.学生必须填写“保送推荐申请表”,必须参加至少一所高等学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保送生招生考试,不得因放弃而影响学校保送推荐名额计划的完成。
二、推荐程序
1.召开全体高三学生家长会议,公布教育部有关保送工作的文件精神,告知教育部确定我校保送生推荐名额人数,以及学校的保送生推荐办法。
2.根据学校的推荐条件,依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对生源的特殊要求,以及学生的思想品德和学业成绩综合排序,按照民主科学的程序,面向全体应届高中生等额选拔推荐保送生。严格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在校内公示保送生资格名单,并上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3.收到各高校要求推荐的通知即张榜公布(原件的复印件),供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根据本人情况自愿报名。报名申请以学生亲笔签名为依据。报名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方有效。一旦报名截止,不可擅自退出;如决定退出须在截止时间前凭学生及家长双方签名的书面申请办理。
4.高三毕业工作组依据学生本人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学生综合排序及在校表现,指导学生报考各高校。每位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必须参加至少一所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专项测试。
5.若高校的校长推荐项目(含国内外)定向名额给学校,学校则根据学生报名及成绩排序情况,择优推荐。
三、附则
1.已办理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具有推荐保送资格,以开具出国成绩证明单为依据(含开具高二冬、夏校成绩)。
2.已在公示保送推荐名单中的学生,在保送工作全部结束前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被高校拟录取的保送生必须确认接受一所高校的录取结果。若不确认接受,学校不予协助办理出国成绩及国内综评、自招等项目推荐的相关手续。
3.已参加保送推荐,并被高校录取的高三学生,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已参加保送推荐,并被高校录取的毕业生,在未征得该高校及上海市招办同意的情况下,学校不予办理各种出国证明手续。
4.已被高校拟录取为外语保送生后,如果违反校规校纪,情节严重影响较坏,受到校级处分者,一律取消保送资格。
5.非上海市户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办理出符合高考报名资格及保送资格的证件,则保送程序自然终止、高校保送录取的结果自然失效。
6.以上条款(除特殊注明以外)自办法公布之日起执行。
7.根据教育部下发的最新文件,本保送推优办法若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8.本保送推优方法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2019上海外国语大学附属外国语学校保送推优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