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警考试# 导语】2018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职位人选35人,其中通过资格复审合格32人;未参加资格复审3人,按规定取消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情况(见附件一)。更多招考资讯请点击®文档大全网招生考试频道!以下是公告详情:
一、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情况、部分警察职位递补资格复审人选
(一)2018年马鞍山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警察职位资格复审职位人选35人,其中通过资格复审合格32人;未参加资格复审3人,按规定取消资格。未参加资格复审情况(见附件一)。
(二)部分警察职位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见附件二)。
二、有关事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方式进行。报考警察职位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安排为:2018年6月8日(上午10:00—12:00),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8日上午12:00。请报考警察职位参加递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核表》(请考生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按要求到马鞍山市人事考试院(马鞍山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服务大厅一楼服务窗口,位于湖南东路国际华城南门对面,市内乘坐103路、106路、113路、126路、202路公交车在“国际华城西”下车100米即到)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以上均须原件和复印件),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伍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考生,随即办理参加体能测评确认手续,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按规定缴纳体测费每人55元。
体能测评统一定于2018年6月9日早晨进行。
三、政策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555-835593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0555-2366836。现场资格复审期间政策咨询电话使用:0555-8880237。
附件:警察职位资格复审未到人员名单 .xls [14.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