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南昌中考录取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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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江西南昌2022年高中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了解到,2022年江西南昌中考录取工作安排已公布,详细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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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新建区、湾里管理局招生录取工作,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本实施意见框架内制定相应方案并组织实施。涉及到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县(区)继续按照省里的要求开展好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城区高中阶段录取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实行全面网上管理并组织实施。各批次录取前,按照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划定各批次最低控制线和各校录取线,并根据各校招生计划按不低于1:1的比例依次检索投档;录取学校阅档、打印录取通知书并通知学生报到。已录取但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批次录取,可进入下批次的录取,同批次及上批次的学校不得再录取接收。具体办法和安排详见南昌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南昌市2022年城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办法》。


  1.师范定向类


  定向师范生录取工作由省、市、县(区)招考部门共同组织完成。报考定向师范类的考生录取,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洪教人字〔2022〕4号)执行。


  2.普通高中类


  (1)录取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依次检索投档。一是坚持分批次择优录取,即分批次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分数线和该批次各校录取线,按照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志愿依次检索投档;二是坚持按先后顺序录取,即各批次均按均衡志愿、统招志愿和特长志愿的顺序录取(第三批次按先A档志愿后B档志愿顺序录取),其中统招abc三个志愿为平行志愿,同一考生先a后b再c进行投档录取;三是坚持计算机排序录取,即对每个考生进行多重排序(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考分相同的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检索投档。


  (2)均衡志愿录取。实行最低分数线控制,按照考生所报均衡志愿分校择优录取,其中第一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50分,第二批省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分数不低于相应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40分。未完成的均衡计划转为统招计划。


  (3)南昌外国语学校直升班录取。在坚持学生自愿的基础上,南昌外国语学校可招收本校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120人和面向初中集团成员校招收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30人。直升生招生方案报市教育局审核后实施,直升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教育局审核,由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4)南昌二中海军航空实验班招生录取。经省教育厅和海军招飞办批准,南昌二中面向全省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80名组建海军航空实验班,具体报考和录取办法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海军航空实验班招收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6号)执行。


  (5)特长班(生)招生录取。执行省教育厅关于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自主招生名额控制在当年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且各校自主招生总人数不得超过30人(国家、省、市确定的普通高中特色学校可适当放宽)。经审核同意招收特长班(生)的学校,要认真制定本校特长班(生)招生简章(明确招生计划、报考要求、专业测试安排、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及专业测试成绩要求),并待2022年南昌市城区普通高中学校特长班(生)招生计划公布后,方可向社会发布。根据我市新冠疫情防控的要求,各特长班(生)招生学校今年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公布入闱名单的方式完成报名、审核和预录取环节;各校专业测试安排在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之后进行,可选择线上或线下测(面)试,具体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组织线下测(面)试的学校要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各学校招收体艺特长生实行最低文化分数线控制,其中艺术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75%;体育生录取分数不低于报考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的65%。各校应坚持质量至上的理念和原则,在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定本校特长生文化录取分数线。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国际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南昌市实验中学艺术特长班可面向全市招生。


  (6)补报志愿录取。每批次统招录取后,市教育考试院将公布该批次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及其缺额计划。未被该批次录取、考分达到缺额计划学校统招线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补报1个志愿。市教育考试院根据补报志愿情况,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补报志愿,经补报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


  (7)民办学校录取。城区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含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报名要求,招录要求,时间安排,收费标准等)和招生简章应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普高科和社管科审查备案,未经审查备案不得对外公布和宣传。


  民办学校通过南昌教育考试院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招生录取,实行学生网上报名、网上报到,招生学校网上审核、网上录取。民办学校不得招收其他学校已录取且未注销录取资格的考生。列入统招计划的,报名录取办法、收费标准与同批次公办高中相同;列为自主招生计划的,学校在市教育局指导下确定录取分数线,收费按学校对外公示的标准执行。为促进我市普职协调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完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机制,将进一步提高民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


  (8)非南昌学籍考生录取。认真落实我省教育优待政策和关于随迁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的随迁子女,要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按照我省有关政策要求,妥善做好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录取工作。对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但未完成学籍转接的考生,按照《江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人籍一致”的规定,须提供学籍所在地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意见,学籍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符合条件的学生及时办理学籍转出;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报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录取学生并告知其回学籍所在地填报志愿、参加录取,学籍所在地教育部门不得为这类学生填报志愿和录取设置障碍。


  对在省外以及跨设区市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回户籍地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录取结束前执“随迁子女”证明材料、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招考部门出具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含总成绩、各科成绩、当地考试成绩满分及网上成绩查询方式)及户籍证明材料,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资格,依据折算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填报的参考志愿统筹安排录取。


  3.中职学校类


  (1)市、县属中职学校招生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审定的招生计划。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民办中职学校招生简章应在当年中职招生资格审核前报市教育局职成科和社管科备案。


  (2)中职学校录取考生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志愿录取和自主招生。


  志愿录取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依据排序名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录取。招生学校对部分专业有录取要求的,详见学校招生简章。2022年非师范定向中高职一体化长学制(五年制高职(高专)、中高职对接)的录取由省教育考试院严格按照招生计划、考生院校志愿、考生专业志愿、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进行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中职学校志愿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进行志愿征集,由中职学校进行自主招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相关要求在招生录取统一平台办理录取手续。


  (3)中职学校录取工作按照权限分别由省、市教育考试院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实施。自2021年起,中职学校录取省内应届考生(含初三下学期自愿分流进入中职学校学生)必须具有初三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序号。严格执行先办理录取后注册学籍的流程,严禁未办理录取手续直接注册。普通中专在省教育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在市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市教育局根据省、市教育考试院录取名单办理学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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