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完善医院学科体系建设,构建合理的人才梯队,加快推进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的建设与发展,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拟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工作人员44名,岗位要求详见附件。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7)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不对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职数,详见附件1《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报名时间、方式、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2023年11月30日,逾期报名无效。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访问公告底端链接,登录报名系统,先注册后选择相应的招聘批次进行线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17:00前在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或补充材料,届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进行相应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应聘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查看报名审核状态,如被要求补充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
资格审核所需提交的材料:
(1)国家承认的历次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二维码标识)
(5)岗位需求表里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
(6)岗位需要的医师执业证;
(7)委培、定向毕业生及编制内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笔试时提交)
(8)按照应聘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专业方向证明、科研能力证明、海外留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清单等。
线上报名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正向上传至报名系统,保证材料的清晰、完整。
(三)报名要求: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报名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需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证书。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在公开招聘任何阶段(包括试用期)发现应聘人员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聘用后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后,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上公示,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考试。通过资格审核者请在系统开放后(注意短信通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
四、考试相关事项
(一)考核
1.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2.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1)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5或7名专家组成。由上级主管部门、本院领导和相关专家组成,其中本院及主管部门人数不得超过60%。
(2)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将个人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制成幻灯片现场介绍,再由评委出题进行现场答辩。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考核内容以本学科专业知识为主,公共基础理论为辅。
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考核结束后,成绩将当天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上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向我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二)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医德医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拟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考察报告。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由医院党委根据考核总分、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在十个工作日内将招聘材料上报海南医学院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的人员医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制,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后相关待遇按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八、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主动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收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纪检监督电话:0898-66809051
2.海南医学院人事处:0898-66893139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0898-65996895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898-66802269(咨询时间:工作日早上8:30-11:30,下午14:40-17:00)
附件1:点击查看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2023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报名网址:http://www.shhmu.net/rszp/web/Login
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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