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截止时间由原3月15日调整为3月12日。
二、培训时间由原3月28日至31日调整为3月14日至17日。
三、测试时间由原4月1日调整为3月18日。
四、测试地点由原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培训楼5楼调整为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3号实训楼三楼(由西侧北大门进入)
五、缴费时间由原3月28日调整为3月14日。
六、原定培训和缴费地点为乌兰浩特市教师发展中心不变。
原文标题:关于调整2023年上半年全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j.xam.gov.cn/jyj/rxxj/5482865/index.html
原公告:
为切实提高我盟青壮年、基层干部、教师等重点人群的普通话水平,推动我盟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为教育教学和社会发展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2023年上半年全盟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告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拟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或需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人员。
(二)全盟未取得合格普通话等级证书(三级甲等及以上)的公职人员、基层干部。
(三)全盟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学校(幼儿园)普通话水平没有达到相应等级的各级各类专任教师(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幼儿园及其它学科教师二级乙等及以上),(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教师普通话培训另行组织)。
二、网络报名
普通话培训测试由应试人通过网络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照片,具体要求和步骤请详细阅读《兴安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网络报名须知》(见附件1)。网络报名起止时间:2月25日至3月15日(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上传白色背景小二寸(比例为390×567)照片。
三、培训方式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集中授课方式,为便于学习和个人信息核对,请参加培训人员扫描二维码进入钉钉群(见附件2),进群人员必须实名,具体形式为:姓名+旗县市+工作单位。学习材料于培训开始前3天发至群内,参训人员可自行打印。
四、培训测试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3月28日至31日
(二)培训地点:乌兰浩特市教师发展中心报告厅
(三)测试时间:4月1日
(四)测试地点:兴安盟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培训楼五楼
(五)培训作息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具体测试顺序、测试流程及有关要求由授课教师在培训期间讲解。
五、培训费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转发自治区发改委、财政厅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内教办字〔2009〕19号)规定:培训费每人每期100元(在校全日制学生80元),测试费每人次50元(在校全日制学生25元)。3月28日培训现场收取上述费用。
六、有关要求
(一)请应试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自行完成网络报名,逾期不能补报。未报名将无法参加测试。
(二)完成网络报名后,请于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报名,不能参加测试。缴费后未参加测试者,视为弃考,不予退费。
(三)若本次培训测试相关事宜有所变动,将于“兴安盟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随时关注。
联系人:朱银霞,联系电话:0482-8266525。
附件:1.兴安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网络报名须知
2.2023年上半年全盟普通话水平培训钉钉群二维码
兴安盟语委办
2023年2月23日
附件1
兴安盟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网络报名须知
一、报名网址
参加普通话培训测试的人员,须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普通话报名网址,在线填报个人信息(未填报信息者无法测试)。普通话报名网址:
http://nmgbm.cltt.org/pscweb/signUp.html
二、信息填报程序
(一)登录网址后,在左侧省份中选择“内蒙古”,然后点击“查看报名安排”。
(二)在“选择城市/机构”选项中点击“兴安盟”,然后点击“下一步”。
(三)认真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凡带有红色*号的项目必须填写。照片必须是近期电子版白色背景小二寸,比例为390×567。未上传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参加测试(半身照、全身照、生活照或风景照等均为不合格照片。头像不宜过大或过小,照片清晰度要高)。照片上传完毕后,点击“下一步”即可查看报名是否成功。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全盟普通话水平培训钉钉群二维码
原文标题:兴安盟教育局关于举办2023年上半年全盟相关人员普通话水平提升培训班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jyj.xam.gov.cn/jyj/rxxj/5471447/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