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三季度重庆黔江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1人(报名时间8月14日-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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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招聘# 导语】2023三季度重庆黔江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51人,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9:00—8月15日17:00,®文档大全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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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备案号:KHZP2023041QJ),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一批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不得报考。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

    (二)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7年8月15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考生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四)专业方向。

    《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或毕业成绩单。如内科学(呼吸方向),内科学专业报名考生应为“呼吸方向”,持有“内科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呼吸方向”的证明或提供毕业成绩单认定。若毕业证书对专业方向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电子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可自愿选择其中任一种方式进行报名。线上(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仍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9:00—8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需下载填写《黔江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7),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职业资格及其他必备认证材料的电子扫描件,投递至qjyjrc2019@163.com邮箱,邮件名以“姓名+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命名。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3年8月16日-8月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重庆市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317室(黔江区正阳街道桐坪社区市民路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

    3.资格审查:考生需按《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5)要求提供必备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现场确认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3年8月19日上午9:00-12:00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考生按《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参加考试考核。对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考生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附件8)。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或经核实属于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到达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公共科目笔试。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之比未达到8:1的,不进行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所有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分值为15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考试大纲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2.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8月20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对开展笔试的岗位,笔试后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在笔试中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2)对开展笔试的招聘岗位,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

    (3)若因考生弃考,面试竞争比例低于3:1的岗位,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黔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布。

    (二)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为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量考生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时间12分钟,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经招聘方研究同意,可放宽开考比例。放宽开考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规则。

    1.未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组织笔试的:

    考试考核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3×50%+综合面试成绩×5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通过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示。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区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者,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考生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如需递补,由黔江区人力社保局集中递补一次,递补按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替补人选,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七、选岗

    需要选择聘用单位的岗位(需要选岗的岗位详见附件1),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招聘单位,即“选岗”。因处于孕期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的高低顺序先行选岗。考生的总成绩相同时,按照体检人选确定规则确定选岗顺序。选岗确定后,考生不得更改选择的拟聘单位。

    选岗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若因考生不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选择聘用单位,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网(网址:www.qianjiang.gov.cn)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主管部门审核后,报黔江区人力社保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服务满5年(其中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且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对本次聘用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入职激励,并择优选派到华西医院进修。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重庆市黔江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二)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23-79221698;023-79310339。

    (三)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9221686。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收简历)。

    附件:点击查看

    1.重庆市黔江区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岗位一览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6.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7.黔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2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优秀人才报名登记表

    8.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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