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菏泽面向本土招录公务员推荐人选范围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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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 导语】©文档大全网从灯塔-菏泽党建网获悉,《2023年山东菏泽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现已公布!©文档大全网从公告中获悉,报名时间:5月8日-9日,2023年山东菏泽面向本土招录公务员推荐人选范围及程序如下:



  申请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基层工作实际和干部队伍状况,对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综合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工作实绩、人事档案等情况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推荐人选名单。


  (一)推荐人选的范围


  现任职且任职3年以上的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录职位。其中,在村党组织书记、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岗位上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优秀的,任职年限满2年的也可以推荐报考。任职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乡镇(街道)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工作的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以及现从事且从事5年以上社区工作的优秀社区工作者,经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可以报考所在县(区)面向长期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招录职位。对于乡镇(街道)优秀工作人员、优秀社区工作者的有关工作经历,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予以认定,工作经历有间断的,扣除间断时间,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推荐报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违规辞去公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推荐报名。


  乡镇(街道)党(工)委负有组织推荐的主体责任。不属于本乡镇(街道)管理的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以及有影响使用情形的人员,乡镇(街道)党(工)委不得推荐报名。


  (二)推荐人选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过硬,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扎实,实绩突出,模范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4月至2005年4月期间出生)。经县(区)委组织部认定为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7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含我省技工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


  (6)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推荐人选名单确定后,在本乡镇(街道)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乡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填写报名推荐表,按照县(区)委组织部要求报县(区)委组织部审核。5月6日前,县(区)委组织部将审核通过的组织推荐人选名单反馈至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由乡镇(街道)党(工)委通知申请人推荐审核结果。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录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进行资格复审,发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不符合组织推荐、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将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原文标题:2023年菏泽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zedj.gov.cn/art/2023/4/23/art_75720_10290184.html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HCLm.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