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都匀市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社会人员(户籍在都匀市),都匀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或在读研究生的毕业年级人员,驻都匀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类型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审核都匀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申报材料。
四、认定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进行网上申报
申报人员须采取先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3月29日8:00—4月14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8:00—10月13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考生报名流程
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具体流程见《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操作使用说明》。
(三)现场确认
1.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结束后,都匀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将统一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第一批:2023年4月17日至5月11日(工作日)
2.第二批:2023年7月7日至7月17日(工作日)
3.第三批:2023年10月16日至10月25日(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潮汐窗口20号。
(四)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的资料:
1.身份证明
(1)户籍在都匀市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户口簿(集体户口簿首页和个人页)原件;持有都匀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
(2)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驻都匀市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2.学历证明
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成功的无需提交。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或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
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行证明事项告知制的通知》(黔教函〔2021〕62号)文件要求,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签署《证明事项告知书》代替体检合格证明,具体要求以各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认定公告为主。
5.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明纸质原件,且在有效期内(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1份)。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一致,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资格证种类、学科)。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请申报人员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五)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都匀市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都匀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潮汐窗口20号。
2.申请认定“高级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潮汐窗口20号。
(六)体检
2023年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到黔南州人民医院、中医院或者都匀市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科自行缴费体检。
(七)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
都匀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或换发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5月11日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补发)、信息有误(换发)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请于2023年4月17日—5月11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一楼潮汐窗口20号登记,并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证书遗失1、证书遗失,需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原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一式两份,照片三张。
2、证书信息有误,需更正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修改信息相关的材料,填写《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两份,照片二张。
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审核咨询电话:0854-4999502(都匀经济开发区匀东大厦(幸福大厦)黔南州·都匀市一体化政务大厅)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都匀市教育局
2023年3月28日
原文标题:都匀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www.duyun.gov.cn/xwzx/tzgg/202303/t20230328_787827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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