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示_2020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副标题:2020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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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导语】2020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发布,注册及报名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24日16:00。©文档大全网为您整理了招聘条件和报名流程,供您参考。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人数29名,具体计划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及专业详见《2020年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二)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http://qssy.zjks.com)

  其中,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平台。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学历、学位及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户籍以2020年6月30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目前正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四)委培生报考的,须取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第四条规定四类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六)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相关资历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七)在2020年6月3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四、招聘程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24日16:00。

  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24日。

  报考人员应及时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7月24日16时前),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25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且已缴费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8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http://qssy.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20年8月8日,共1个科目。

  上午9:00—10:30《综合素质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为全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

  作答,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可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http://www.daishan.gov.cn/col/col1382091/index.html)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并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以下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2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初定于8月下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发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0年10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应在笔试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舟山“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考生,须在浙江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岱山县人力社保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笔试。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

  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近期由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以及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密切接触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笔试现场组织工作。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书,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岱做好准备。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岱山县人力社保局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十、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岱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4486262、733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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