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会计职称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外籍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或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三、报名条件”(二)中所述技校学历,是指经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可的技工院校学历。本通知所述其他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考生报考当年的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总和。
外籍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外籍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原标题: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籍人员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mof.hainan.gov.cn/sczt/0400/202305/43a0f342b4fa466c809c265a8f2a9e0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