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语文学科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语文学科的终结性考试,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学习目标方面所达到的水平。考试结果既是评定初中毕业生语文学业水平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评价初级中学语文教学质量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指导思想
(一)有利于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体现义务教育的性质,真实、全面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科学习目标方面达到的水平。
(二)有利于建立科学的语文教学评估体系,为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供依据。
(三)有利于推进语文学科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学习,全面提高语文学科的教育教学质量,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教学产生积极良好的导向作用。
考试依据
(一)教育部2011年颁发的《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
(二)教育部2002年颁发的《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广东省初中语文教学的实际情况。
考试内容与要求
根据语文学科的特点和课程标准的要求,初中毕业生语文学科学业考试包括下列三个能力层级:
识记:了解并记忆学过的语文知识和学习材料,能正确地再认和重现。如认读、书写汉字,了解有关文学常识,背诵、默写规定的篇章等。
理解:掌握并领会所学的语文知识和学习材料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意义,能做正确的解释、说明或推断。如概括阅读材料的基本内容,领会作者的写作意图等。
运用:把学到的语文知识用到新的语文实践中,比较灵活地解决不同情景中的实际问题。如改正文章中的毛病,会写记叙文,会写简单的说明文、议论文和日常应用文等。
考试方式和试卷结构
(一)考试方式
采用闭卷、笔答形式。
(二)试卷结构
1.由地级市组织命制的试卷,试卷结构由各地自行确定。
2.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命制的试卷,结构如下:
考试用时120分钟。全卷满分120分。附加题得分记入总分,但全卷得分不得超过120分。整卷难度0.65左右。
试卷具体内容、题量、分值、题型见下表
试卷分为试题和答题卡,分开印刷,试题不留答题位置,答案必须填涂或写在答题卡上。答题方式由各地级市确定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