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
凡进入信息平台的申请人,须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当年参加考试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学位授予单位对考生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对考生的资格、报考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等信息,发现不符或有弄虚作假的要及时纠正或取消申请资格。在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一)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拟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填写或更换能够实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
(二)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须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缴纳。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