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湘水学院发〔2021〕48号)要求,结合学校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教师(非事业编)18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院纪检监审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个;招聘计划18名,全部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8月14日至8月16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登录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报名,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非事业编)教师招聘报名表》(附件2),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必须于2023年7月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的劳动(聘用)合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3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行业企业工作经历是指从事相关专业的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通过学校网站公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和公开招聘考试有关安排,请应聘人员自行查阅。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学校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专任教师A1—A3岗位:采取试讲、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试讲、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和30%)。
试讲: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讲。试讲采取授课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授课内容须符合岗位工作专业要求。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试讲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2)辅导员B1-B2、C1岗位: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40%、30%和30%)。
专业技能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运用专业知识实际解决问题能力,总分100分。设置合格分数线80分(含8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笔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达到开考比例但未达到入围比例则全部入围)。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测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等,总分100分。
面试:入围笔试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总分100分。
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含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的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上岗手续,签订相应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拟录用人员应在公示结束后5日内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如未按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视为自动放弃录用。
咨询电话:0731—84083157、84080965(学校组织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84073667(学校纪检监审处)
附件:
1.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合同制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