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批准,澧县第一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根据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澧县第一中学属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学,全额拨款的副处级单位,负责实施高中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此次拟招聘高中教师11人。具体岗位、数量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4. 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 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7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持毕业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办理的证明和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应持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教师技能培训合格证、普通话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报名。在职人员应持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表》。不接受澧县在编在岗教师及特岗教师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13-15日;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处办公楼501室
2. 资格审查 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与县一中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
3. 开考比例 按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特殊岗位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市人社局批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计划。
4. 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总分为100分。
(1)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相应学科高考必考内容。笔试试卷分超过100分的,需按百分制计算。
①笔试时间:
语文、数学、英语科目: 4月16日上午9:00-11:00
其他科目: 4月16日上午9:00-10:30
考生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室,考试开始1小时后考生方可交卷出考室。
②笔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4月15日见公告)。
(2)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对象。
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采取试教的方式进行。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学科高二年级第一学期课程(具体内容备课前随机抽签决定)。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人文素养,新课程理念,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时考生先备课60分钟,再按面试抽签顺序试讲,试讲时间20-25分钟。
①面试时间: 2017年4月17日上午8:00开始;
②面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笔试、面试及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再相同者在竞争末位招聘计划时另加试教内容确定考试排名 。
5. 初步确定签约对象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签约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
6. 体检和考核 签约对象需按要求参加全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统一体检,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一中和教育局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7. 递补 如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的,经批准,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8. 聘用审批 考核合格人员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9. 公开招聘工作相关安排及成绩均在澧县一中网站上公告,不单独通知到个人,请应聘者及时查询。
四、考生参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面试;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参考资格;笔试、面试过程中不得违规透露本人姓名、社会关系等个人信息,不得携带通讯工具、参考资料等进入考场,否则,成绩作零分处理。
五、纪律与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和县一中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大内司委全程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其他未尽事宜,按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常办发〔2010〕2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吴波 电话:13117365888
罗勇 电话:15907360658
附件: 澧县一中2017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及数量表.docx
澧县教育局
澧县第一中学
2017 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