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取消会计从业资格]2017年陕西会计从业资格知识点《财经法规》:税务代理

副标题:2017年陕西会计从业资格知识点《财经法规》:税务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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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

  【大纲要求】熟悉

  (一)税务代理的概念

  税务代理指代理人接受纳税主体的委托,在法定的代理范围内依法代其办理相关税务事宜的行为。

  (二)税务代理的特点

  1.公正性

  2.自愿性

  3.有偿性

  4.独立性

  5.确定性

  (三)税务代理的法定业务范围

  1.不能行使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

  2.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范围进行区分。

  3.对税务机关规定必须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自行办理的税务事宜,税务师不得代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4.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事宜,注册税务师不准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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